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新药”广告
北京律师网
2024-10-24 15: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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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5月13日,《湘潭日报》广告部的肖小姐接到一个北京的长途电话,自称是北京立帆广告公司的张志伟先生,要在报纸上刊登一则医药广告。谈好价款的当天下午,张志伟就把汇款凭证、广告内容和药品批文一并传给了广告部。
第二天,《湘潭日报》就为张志伟刊登了广告。广告称:中医治疗糖尿病的新突破——不需控制饮食,不用长期服药的“胰岛康胶囊”造福人类。广告承诺,消费者把钱寄到北京市100071信箱6分箱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糖尿病研究中心”,即可办理药物邮寄。然而,广告刊登了3期,报社发现银行的汇款仍没到账,方知受骗了,因为银行确认这张汇票是假的。于是,报社立即停止广告宣传并报了案。
先期刊登的广告已被许多湘潭百姓看到,65岁的张女士就是其中的一位。她在案发后说:开始,她也不相信广告的内容,但看到这家研究中心是解放军总后勤部所属的机构,就邮寄了1360元,准备买两个疗程的药品。但钱汇出去后,就一直没有回音。
2003年五六月间,丰台警方陆续接到报案。根据医药广告留下的线索,迅速侦破了此案。
原来,100071信箱6分箱是一位叫张志勇的男青年于2002年7月在丰台邮政局租用的私人邮箱。而北京市药监局证实,“胰岛康胶囊”没有批文,是假药。解放军总后勤部称,没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糖尿病研究中心”这个机构。
在抓获张志勇时,警方在他的暂住地发现了大量的药粉、胶囊皮以及过期的治疗糖尿病的药品。张志勇承认,他就是张志伟,而利用上述手段欺骗了多少消费者,他已记不清了。
法院查明:2003年4至6月,被告人张志勇在丰台某小区一套居室里非法生产假药“胰岛康胶囊”,以总后勤部糖尿病研究中心的名义,在《湘潭日报》等4家媒体上刊登虚假广告,利用租赁的邮箱以邮寄的方式销售假药,非法牟利6万余元,欺骗了全国30余名糖尿病患者。
丰台法院以金融凭证诈骗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张志勇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编辑:刘艺铸)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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