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黑手伸向取款机
北京律师网
2024-10-24 1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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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7月,年仅22岁只有小学文化的邓志钢从陕西农村来到北京。他除了一身力气之外再无一技之长,只好通过老乡的介绍,到昌平区的一家建筑工地做临时工。由于工资不高,再加上抽烟喝酒的开销不小,邓志钢每月所剩无几。
2004年的春节日益临近,见其他民工背着大包小包兴高采烈地踏上返乡的行程,再摸摸自己的口袋,邓志钢的心里很不平衡。在怎样才能轻易“弄”到钱的邪恶念头困扰数日之后,他终于决定铤而走险,去撬银行的自动取款机。
在仔细观察后,2004年1月5日凌晨2时许,心怀不轨的邓志钢携带着早已准备好的螺丝刀、铁丝钩子等作案工具,来到位于昌平区东环路上的一家银行营业网点外,费了很大的力气,撬开了自动取款机的出钞口。他满以为大把的钞票马上就能轻易到手了,可取款机内还设有一道障碍。他采取多种办法也没能将手伸进取款机。本想进一步采取行动,又担心被银行巡逻保安发现,他只能作罢。
当天晚11时许,贼心不死的邓志钢再次携带作案工具来到这家银行营业网点。因担心被银行保安发现,没敢动手。
翌日上午,银行工作人员发现自动取款机被人为破坏后,随即报警。公安机关迅速采取行动,于1月9日将邓志钢抓获归案。
经司法机关鉴定,被邓志钢破坏的自动取款机零部件价值人民币1.8万余元。而邓志钢两次行窃时,自动取款机内均有现金人民币15万余元。在法庭上,被告人邓志钢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认为:被告人邓志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邓志钢犯罪未遂,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法院判处邓志钢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编辑:刘艺铸)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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