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父子上公堂
北京律师网
2024-10-24 1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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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了大半辈子、老实巴交的农民周仁礼与妻子李玉梅都已年过花甲。二人婚后生有3个子女,现均已独立生活。
1975年,周仁礼夫妇拿出所有的积蓄建了北房5间。当时,大儿子周健正在读书,二儿子周康尚未成年。1982年,夫妇二人在村里建了第二处住宅,让大儿子周健居住。3年后,夫妇二人又在第一处住宅的院子里建了西房3间。此时,周康已参军复员,并且参加了劳动。
1987年,二儿子周康结婚。因小两口与两位老人关系不睦,遂从家里搬出,在村里另行购买了住房。自他们搬出去以后,周康多年不与父母来往。2004年2月,周康与妻子因感情破裂离婚,二人婚后购置的房屋归了妻子。在离婚前,周康于2004年1月搬回父母家,与二老共同生活。
但好景不长,周康与父母因家庭琐事逐渐发生纠纷。一气之下,周仁礼夫妇搬到了长子周健家。后来,老两口越想越不是滋味儿,就将二儿子周康告上法庭,要求确认北房5间和西房3间归他们夫妻所有。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周康辩称:他结婚后,确实与父母关系处理得不好。他离婚后搬回去居住,是因为父母于1984年已给我们兄弟二人分家,父母一直居住的房屋已分归他所有。因此,不同意父母的诉讼请求。但周康并未向法院提供分家的证据。
法院认为:原告请求的北房5间是周仁礼夫妻共同建造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被告周康辩解该房通过析产已归他所有,没有证据。双方诉争的西房3间,建造时被告不仅成年,而且有劳动收入,因此,此房应认定为周康与相关家庭成员共有;原告要求确认归其所有,无事实依据。被告现在占有原告居住的北房,原告为此主张权利,法院予以支持。
最后,法院依法判决周康由原告的北房5间内搬出,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编辑:刘艺铸)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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