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手机丢失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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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15: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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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的一天,张娜、陈力与朋友张文勇一起来到歌厅唱歌,同时去的还有二人的朋友史桂华等人。朋友相聚,各自施展才华,唱得非常尽兴。
大家玩儿了约两个小时,史桂华同她的朋友先告辞了。随后,张娜、陈力和张文勇也准备离去。张文勇忽然发现放在西装口袋里的三星牌手机不见了。他们找了好大一会儿,也没有找到。据张文勇回忆,装手机的上衣一直搭在沙发背上,后来,史桂华挨着他坐,便把脱下的衣服放在张文勇的西装上。后来,大家都唱了不少歌,只有史桂华唱得少。而她走后,就发现手机不见了。于是,三人怀疑史桂华偷了手机。
几天后,张娜、陈力与张文勇再次聚会,聊天中又谈起丢手机的事。张文勇埋怨张娜和陈力:“你们带来的是什么朋友,怎么是个小偷呢?”张娜同陈力都感到很委屈,因为他们对史桂华的印象一直不错,想不到她竟会干出这种事情来。二人当即表示,一定要替张文勇把手机要回来。张文勇则连忙摆手说:“算了,算了!”
第二天,张娜同陈力还是按照他们预谋好的行动了。他们以朋友过生日为由,将史桂华约到石景山石槽村的一所平房里。张娜同陈力让史桂华把身上的东西全掏出来。史桂华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就按照他们说的开始翻口袋。她拿出了自己的摩托罗拉牌手机,张娜马上装进了挎包。接着,二人问史桂华是否拿了张文勇的手机,史桂华予以否认。张娜连续问了几遍,史桂华就是不承认。张娜急了,抬手抽了史桂华几个嘴巴,还抄起握力器猛打史桂华的背部和腿部,陈力用劲踹了史桂华几脚。面对室内取暖的火炉,两人威胁说,如果不承认偷了手机,就用火筷子烫她的脸。无奈,史桂华写下一张欠条,承认偷了张文勇的手机,自愿赔偿人民币3000元。
此后,张娜同陈力逼着史桂华借钱还给他们,史桂华只好给马家堡的一位好朋友打电话,对方表示可以借给她1500元钱,但要三个人一起来取。于是,张娜、陈力带着史桂华出发了。途中,二人又问史桂华还有没有钱,史桂华说在一张银行卡里有200多元。张娜同陈力逼史桂华说出密码,二人从自动取款机上取出了200元。到了马家堡,张娜、陈力见到史桂华的朋友,拿到了1500元钱,满意地离开了。史桂华见他们走远了,迅速报了案。当天,张娜在家中被抓获。几天后,陈力在家长的陪同下到公安局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娜同陈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陈力有自首情节,依法应从轻处罚。二人犯罪后积极赔偿史桂华的经济损失,并得到了史桂华的谅解。因此,法院判处张娜有期徒刑6个月,陈力拘役4个月,缓刑5个月;敲诈勒索的钱和摩托罗拉手机发还给史桂华。(编辑:刘艺铸)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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