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一则情爱短信
北京律师网
2024-10-24 15: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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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晚,王先生闲来无事,坐在自家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连续剧。突然,手机短信的铃声响起。王先生一看,是妻子李女士放在茶几上的红色手机发出来的。
当时,李女士正巧在卫生间里。王先生突然灵机一动,顺手抄起手机,翻开短信,竟被吓了一跳。原来,是一条情爱短信,从短信的内容上看,发送短信的人与李女士的关系非同一般。他急忙翻阅以往储存的短信,发现手机内有好几条类似的情爱短信,而且都是同一个手机号码发出来的。李女士走出卫生间,王先生递上手机并问起缘由。李女士若无其事地说,是单位的一位很要好的女孩子开玩笑,不必当真。
心存疑虑的王先生耿耿于怀,辗转反侧,夜不能寐。他联想起电影《手机》中的某些情节,让他触目惊心。于是,他悄悄起身,拿起妻子的手机,按照发来短信的手机号码拨出了电话。接听的是一位带有睡意的男人,王先生认定妻子有了外遇。他立即把熟睡中的李女士推醒,不顾寂静的夜晚中熟睡的邻居,双方吵闹起来,而且局面越来越僵。
“五一”长假刚过,王先生手拿“缴获”的手机,径直来到法院起诉妻子,要求与她离婚,口口声声说手机能证实妻子李女士已经“红杏出墙”。
在法庭上,李女士大喊冤枉,她说与丈夫感情深厚,不承认自己有外遇,也不同意离婚。对于手机短信的内容,解释说是男同事开玩笑过了头。因为自己不会使用手机的短信功能,所以这些短信一直没有被删除。同时,她也不希望男同事出庭作证,因为怕事情张扬出去,在单位丢了面子。
手机短信作为电子证据的一种,其证据效力相对较弱。因为手机的号码可能被人误发或搞恶作剧,仅凭几条情爱短信,并不能说明妻子有了外遇,除非王先生有其他证据佐证。因此,法院驳回了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手机短信作为电子通信形式,改变了人们的交往方式,已被社会公认并广泛应用于生活的各个方面。而因手机短信引发的纠纷,特别是婚姻情感纠纷,近年来并不鲜见。虽然手机短信不能直接证实过错责任,但情爱短信的内容使得王先生产生了背叛感,为夫妻的矛盾埋下伏笔。
小小短信,处理不好,也会搅乱平静的生活。(编辑:刘艺铸)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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