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掉卡计
北京律师网
2024-10-24 15:10:15
0次
43岁的许健锡和45岁的刘风魁一起,从南方偏僻的小山村来到京城,想施展他们在省城建筑公司里练就的手艺。但是,由于他们文化水平不高,只好凭着吃苦耐劳的干劲儿和多年从事装修工作的经验,在一家装修队里做木工和瓦工。
二人原来就是同乡,现在远离家人,又在一块儿工作,在日常生活中互相关照,成了不分彼此的朋友。在一个承包小组里,刘风魁年长,技术比较全面,就担任了小组长。时间长了,在劳动报酬的分配上,他们产生了分歧,但又不便于明说,许健锡就对刘风魁产生了不满情绪。
2003年12月2日,为了安全,刘风魁想把手头的钱存到银行里。于是,许健锡陪同他到农业银行怀柔支行营业室开办了“金穗通宝”卡。二人的关系密切,许健锡就在身边,刘风魁也没有在意。无意中,许健锡得知了刘风魁储蓄卡的密码。
一个偶然的机会,许健锡从报纸上看到了一条消息,称有人伪造身份证窃取别人银行储蓄卡内的存款。他立刻产生了盗取刘风魁存款的邪念。此后,他花了200元钱,伪造了刘风魁的居民身份证。2004年1月7日,趁刘风魁外出干活儿的机会,他到农业银行顺义支行隆华分理处,开办了户名为刘风魁、可与刘风魁持有的储蓄卡互存互取的“金穗通宝”卡和存折。
许健锡和刘风魁同室居住,比较重要的物品都放在各自的提包里,互相也没有防备。一天,许健锡趁刘风魁不在,将新开办的储蓄卡与刘风魁的储蓄卡调换过来。第二天,许健锡到农业银行怀柔支行营业室盗取了刘风魁卡内的人民币395元,而刘风魁却没有发现。
1月15日,许健锡得知刘风魁将结算回来的工程款人民币6000余元存入了被他调换的储蓄卡内,他便拿着这份可以互存互取的存折,到农业银行通州支行西关分理处盗取存款人民币6000元。两天后,刘风魁发现自己的存款被盗,立即报了案。很快,许健锡被警方抓获。
在庭审过程中,许健锡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他提出,二人共同给别人干装修活儿,可是工程款却被刘风魁一人结算走了。自己本应该通过正当渠道解决这个问题,却采取了这种非法的手段,非常后悔。他表示通过这件事,一定要吸取教训,并愿意退出全部赃款,请法庭从轻量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健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存款,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家属积极帮助退赃,故酌情从轻处罚。
最后,法院依法判处许健锡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罚金人民币2000元。(编辑:刘艺铸)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