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一封家书
北京律师网
2024-10-24 15: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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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家住平谷农村的晓倩考入了哈尔滨理工大学。由于学校与家庭距离遥远,她一个学期只能回家一次。平时,只好通过电话和书信,介绍她紧张繁忙的学习生活情况,表达她对家乡和父母的思念之情。
2004年5月4日,正值母亲节前夕,晓倩精心制作了一张母亲节的贺卡,并附了一封长信寄给母亲,抒发对母亲的感谢和祝福。信件寄出以后,晓倩给家里打了电话。此后,她以焦急的心情等待着,希望母亲尽快收到这封表达了她美好祝愿的书信,也期待着母亲接到书信与贺卡后的激动心情。
几天后,晓倩接到父亲的电话,说在村委会大铁门里面的地上,找到了晓倩寄发的信封和贺卡,但都被撕坏了,并且没有找到晓倩写的信。晓倩非常震惊,也非常生气,为村委会负责收信人员的不负责任,也为她那份被玷污的拳拳爱母之心。她拜托父亲,一定要查清这件事:“无论如何,总该有个说法。”
晓倩的父母找到村委会后得知,村干部与这个地段的投递员经协商确定,将报刊、信件投放在新建的村委会办公楼内。但这座办公楼因工程款没有到位,与建筑商发生了矛盾。建筑商将村委会大门私自上了锁,禁止村干部在此办公。村干部未将此事通知邮政局,致使邮递人员在村委会办公地点没有人的情况下,连续数天将报纸和信件从锁着的大门缝里投在了村委会院内。
晓倩和父母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邮政局工作人员不负责任。他们希望邮政局就此事正式向他们道歉,但邮政局拒绝了他们的要求。
晓倩放暑假了。她回家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她认为,只有运用法律的武器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尽管周围的人都觉得她小题大做,连她的代理律师都认为只为一封信起诉不值得。但是,父母的坚定支持,让晓倩鼓足了勇气。
第一次由于邮政合同纠纷而成为被告的邮政局感到非常委屈。他们认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他们将邮件投递到乡或行政村的固定地点;乡或行政村以下的邮件,由乡人民政府或者村民委员会与邮政企业协商确定交付收件人的方式。按照他们与这个村委会的协议,邮政局已将邮件投递到村委会的办公地点。邮件被毁损的原因在于村委会变更办公地点而没有通知他们。他们已经按照双方的约定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作为投递人的邮政局不存在过错。
在法庭上,法官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进行了细致耐心的调解工作。法官认为:村委会变更办公地点而没有通知邮政局,对这次邮件投递失败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邮政局即使是按照事先约定的地点进行投递,也不应该将信件投放到没有人的露天场所。所以,希望双方能够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谅解,邮政局代表当庭向晓倩和她的母亲道歉,并表示今后要认真负责地把投递工作做得更加完善。
法官希望:这不仅仅是一场邮政合同纠纷案的结束,而且应该是邮政服务事业更上一个台阶的起点。(编辑:刘艺铸)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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