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花甲老人与百年枣树
北京律师网
2024-10-24 15: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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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逾花甲的张大爷居住的宅院里有一棵枣树。这棵老树历经张家祖传9代人的精心养护,经受了200多个春秋的风霜雪雨。如今,虽算不上枝繁叶茂,但挺拔苍劲,仿佛在向人们述说着这里的朝代更迭与沧桑巨变。
张家人对这棵老树悉心管理,爱护备至。2002年5月31日,经张大爷申请,市有关部门将这棵枣树确定为二级“古树名木”,并确定张大爷为古树的管护责任人。此后,张大爷对这棵古树更加关心了。
此后不久,伴随着城市改造的步伐,张大爷的居住地也被列入了拆迁范围。邻居们都欣喜地搬进了新居,这里开始了大面积的施工。张大爷一家人也不例外。但是,人搬迁了,张大爷的心却时时牵挂着这棵百年古树。
2002年10月16日,张家人突然发现枣树附近地面以下1.5米处被钻了3个洞,洞口处有杯口粗的断根。于是,打电话向林业局举报。12月14日,张家人发现施工方在古树北侧进行破坏性挖土施工,再次向林业局电话举报。第二天,林业局的工作人员来到现场,责令施工方停止施工并按照专家的建议采取整改措施。2003年3月初,经林业局验收后,认为施工方已经符合整改要求,于是,同意施工单位恢复施工,并对这家施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1000元。
张大爷见家传枣树日渐凋零,认为是林业局未及时制止施工行为,古树保护范围内的土层全部被挖掉所致,遂将林业局告上法庭。
去年7月,一审法院认为,林业局作为林业行政主管机关,已经履行了保护古树的法定职责。张大爷认为林业局不作为,没有事实根据。张大爷不服,上诉到市第二中级法院。市二中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予以维持。
此后,张大爷见枣树已枝枯叶黄。为了给这棵古老的枣树讨个说法,林业局再次被推上被告席。因为张大爷曾向林业局提出申请,对古树的死亡进行鉴定,但林业局作出了不予鉴定的答复,所以请求法院判令林业局履行职责,对古树进行死亡鉴定,并出具《古树名木死亡鉴定书》,对损坏古树的侵害人作出处理。
今年9月1日,法院经审理认为,林业局作为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负有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古树名木进行保护的职责。他们根据原告举报,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古树断根的责任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履行了法定职责。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根据。
法院同时认为,对古树名木进行死亡鉴定并出具鉴定书,属于市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享有的职权,而非林业局的法定职责。所以,原告要求林业局履行对古树名木进行死亡鉴定并出具鉴定书的职责,没有法律依据。
据此,法院再次判决驳回了张大爷的诉讼请求。
作为古树的管护责任人,张大爷仍然坚毅地表示,要接受两次诉讼的教训,继续找市古树名木行政管理部门,了却这桩让他压抑了几年的心事。(编辑:刘艺铸)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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