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手机破命案
北京律师网
2024-10-24 15:09:03
0次
2003年7月21日清晨,昌平区公安分局接到报案,有人在小汤山一所中学门口附近的路边发现一具女尸。
在案发现场,死者下身赤裸,头部有多处伤痕,头下的地面上有大量血迹。尸体附近有一根铁管、一辆自行车、一个腰包,腰包内放有死者的身份证及其它物品。死者的身份被确认为21岁的穆秋兰。
死者家属反映,穆秋兰于7月20日骑自行车上班,随身带有一个腰包和一部银白色索爱牌T102型手机等物品。当晚8点,穆秋兰曾给家人打电话说已经下班,将于9点左右到家。但是,9点过后,穆秋兰并未如期而返,她的手机在拨通数次均无人接听后就关机了。而在案发现场并没有发现手机。穆秋兰的男朋友讲,7月20日晚9时5分,穆秋兰曾给他发过最后一次短信,内容为:“快到小汤山了”。警方断定那部失踪的手机很可能被凶手抢走了。于是,对穆秋兰的手机信息进行了连续查询。
时隔不久,警方发现穆秋兰的手机仍在使用,曾与0312-2360***座机有过联系。这部座机的机主名叫崔学俊,是河北省定州市的一位农民。而崔学俊在案发时曾在昌平区小汤山地区打过工,且从事水暖工种,有接触作案工具的可能。于是,崔学俊被列为命案的犯罪嫌疑人。2003年10月30日,公安人员在崔学俊家将他抓获,并从他的家里起获一部正在充电的银白色索爱牌T102型手机。经鉴定,这部手机正是穆秋兰生前所使用的。在证据面前,崔学俊坦白了他对穆秋兰的犯罪事实。
2003年7月20日21时许,为抢劫他人钱财,崔学俊经预谋后,持工地的一根铁管来到小汤山一所中学西侧公路边伺机作案,这里恰好是穆秋兰回家的必经之处。当穆秋兰途经此处时,崔学俊趁其不备,用铁管将她击倒,并将穆秋兰拖至路边的草地里。崔学俊继续用铁管猛击穆秋兰头部并扼压她的颈部,穆秋兰顿时昏了过去。丧心病狂的崔学俊并没有在抢得穆秋兰的手机后逃走,而是将穆秋兰强奸了。穆秋兰最终因颅脑损伤合并机械性窒息死亡。
崔学俊在制造这起命案之前,还分别于2002年4月6日,在河北石家庄一家棉纺厂宿舍附近,持砖头打伤周女士,抢得西门子牌手机一部;2003年4月1日凌晨,在昌平区一建筑工地的女厕所内,将两名女青年打伤;2003年7月17日,在小汤山一所中学门口,拦截并殴打骑车途经此处的张女士,抢走人民币82元。
市第一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崔学俊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崔学俊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当场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又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又分别构成抢劫罪、故意伤害罪,依法亦应惩处。
法院数罪并罚,判处崔学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4万元。(编辑:刘艺铸)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