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杜康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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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09: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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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一个商标纠纷案件,像杜康商标纠纷案涉及到古今中外许多名人,持续长达几十年,并且杜康酒的知名品牌是由法院的判决来认定的。这起商标纠纷案不仅涉及到周恩来总理、日本前首相田中角荣,甚至这场案件早被曹操、曹植父子所言中。
2005年新年伊始,关于“杜康”的商标纠纷再次达到白热化的内忧外困之中。市高级法院对杜康商标争议案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准予杜康村、杜康泉、杜康河商标注册”的裁决,随着闭庭法锤的落下,很多人以为长达十多年的“杜康村”、“杜康泉”、“杜康河”商标纠纷案终于有了结论,但围绕杜康商标的其他商标争议却刚刚开始。
身处纠纷漩涡的是生产杜康酒的河南汝阳杜康酒厂、河南伊川杜康酒厂、陕西白水杜康酒厂。3家酒厂是亲兄弟,却陷入几十年无谓的商标内战之中。
何以解忧,惟有杜康
关于被冠以历史文化名酒的杜康酒,最经典的广告词是曹操的“何以解忧,惟有杜康”。曹操老先生和“酒祖”杜康老先生都不会想到,杜康之忧正是杜康这块老招牌。
杜康商标的争议要从杜康酒说起。杜康酒以其创始人杜康命名,杜康因“始作黍酒”而被后人尊称为“酒祖”。杜康造酒无人质疑,但杜康其人的来历,却成了后代争论的焦点,由此引发了杜康商标的一轮轮大战。
杜康的来历在历史典籍中记载很少,并且史说不一。据《说文解字》和《史记·夏本记》记载,杜康是大禹的后代,是夏朝的一代国君,其故里在黄河流域的河洛地区。在此之后,我国考古史上启动的夏商周断代工程中,在河南伊川南寨发掘出土的大批夏文化的酒器,也侧面印证了杜康造酒的渊源。
史籍中的记载都非常笼统,没有说清楚杜康的具体出生地和酿酒所在地。这就为谁是杜康的传人的争端埋下伏笔。
杜康一忧,三个儿子争老爹
杜康酒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但自明朝起杜康酒失传。失传已久的杜康酒的恢复,跟周恩来总理有关。相传当年日本首相田中角荣访华时,对中国传统文化有着浓厚兴趣的田中首相向周总理询问起杜康名酒,周总理当即请郭沫若介绍了杜康酒的历史,并承诺一定让田中角荣喝上杜康酒。之后,在周总理的提议下,河南省的伊川县、汝阳县,陕西省的白水县,3地先后办起了杜康酒厂,开始研制生产杜康酒。鉴于当时特定的历史环境,3家酒厂均以“杜康”命名,而未将“杜康”作为商标注册。
1980年,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改进酒类商品商标的联合通知》,要求酒的商标应当同其特定名称统一起来。伊川、汝阳、白水3家酒厂先后以杜康传人的名义,申请在酒商品上注册杜康商标。自此,第一轮杜康商标争夺战打响了。
在申请商标的过程中,3家酒厂均以“史料记载”为据,以杜康文化发源地为基础,力述自己为正宗的杜康传人。
伊川酒厂认为:我国夏商周断代工程在伊川发掘出土的酒器,可以证实杜康造酒的渊源始于伊川地区。汝阳酒厂则称:其厂址位于汝阳县杜康村,该村的历史遗迹证明杜康村为杜康酒遗址。白水酒厂提出:杜康为陕西白水县人,并葬在白水,曾在该县酿酒,故白水县实为杜康故地,该县杜康酒为正宗杜康。
3家酒厂的争论也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为了争夺“杜康”这块招牌,当时河南省政府、陕西省政府分别致函国家工商总局、轻工业部、商业部,均提出杜康遗址在自己省内,应由本省企业承担恢复历史传统名酒的责任。
为协调杜康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国家商标局于1983年7月,将伊川、汝阳、白水3方召集到北京,以求座谈解决。3方“杜康传人”达成一致意见:由伊川酒厂注册“杜康”商标,允许汝阳、白水两家共同、无偿使用,即采用一家注册,许可两家共同使用的方法处理这个历史遗留问题。
1989年2月15日,伊川酒厂申请的“杜康”商标被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同年10月,伊川酒厂与汝阳酒厂和白水酒厂签订合同,主要内容为:伊川酒厂同意两家酒厂使用杜康商标,本协议在杜康商标有效期内有效,两家酒厂发展的新品种的商标装潢要送伊川酒厂备案。
至此,第一轮杜康商标的争夺大战以和解平息,3方“杜康传人”一度偃旗息鼓。
杜康二忧,3个孙子引发商标内战
双方协议签定后,伊川、汝阳、白水3家酒厂共同使用杜康商标,从此开创了杜康酒新时期的辉煌,不但国内紧俏,而且出口海外多个国家,被国家主管部门授予了各类荣誉奖项,3家酒厂均成为当地的利税支柱。
但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3家酒厂在销售、广告宣传等方面逐渐出现了分歧,以致3家酒厂对当初杜康商标由伊川酒厂注册,由3家共同使用的协议出现了分歧。1989年8月,河南汝阳酒厂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了“杜康河”、“杜康泉”、“杜康村”商标的注册申请,这一申请的提出,拉开了长达15年的第二场杜康“商标内战”。
伊川酒厂得知汝阳酒厂的申请后,马上依据法律规定,以这3个申请商标与其已经注册的“杜康”商标近似为由,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但商标局经过审查后作出裁决,认为新申请的3个商标与杜康商标在含义和称呼上都有区别,不会引起消费者的误认、误购,伊川酒厂的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决定驳回异议申请,对汝阳酒厂的申请商标核准注册。
商标局作出裁决后,伊川酒厂不服裁决,向商评委申请复审,之后商评委维持了商标局的裁决,伊川酒厂仍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时的商标之争,争议的内容已由“杜康”应归谁所有转变为新、旧杜康商标之间的近似与否和新商标能否留存。在这场诉讼中,伊川酒厂提出了“家族说”。认为杜康村、泉、河无一例外是以“杜康”词义为基础而延伸,是从“杜康”词义中脱胎而出的新的商标,带有“杜康”血统,给人以“杜康”系列产品的认识,易使消费者误认。
汝阳酒厂则以“马和马褂说”为证据,声称其厂址坐落于杜康村,而杜康村名恰由杜康造酒遗址而来,且该村有杜康泉、杜康河,因此,汝阳杜康酒与杜康村、杜康泉、杜康河浑然一体,一脉相传。3个申请商标与杜康商标的关系就像马和马褂,又有谁能将马和马褂混淆呢?因此认为所申请商标和杜康商标不构成近似。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雌雄难辨。经过开庭审理,2004年年初,市第一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杜康村、杜康泉、杜康河商标与杜康商标近似,商评委的裁决认定事实不清,判决予以撤销。商评委和汝阳酒厂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法院提起上诉。市高级法院经过慎重审理,依法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
但在终审判决中,北京市高级法院通过法律程序,认定杜康商标为知名商标。而对于知名商标,法律应当提供的重要保护手段之一应该是严格审查与其近似的商标的申请注册。另外,法院认为杜康村、杜康泉、杜康河商标与杜康商标构成近似,不符合注册的法定条件。
杜康三忧,同根相煎谁得利?
市高级法院的终审判决结束了这场商标的近似之争,但围绕着杜康商标的纠纷不但没有结束,并在2005年的春天呈现白热化的状态。
法院判决后,汝阳酒厂又向商标局申请了“汝阳杜康”商标,白水酒厂也随后申请了“白水杜康”商标。对此,伊川酒厂均提出了异议,并向商评委提出了复审申请,目前这两个案子仍在商评委的审理中,尚未作出裁定。
3个亲兄弟出现内讧的同时,各种与杜康商标近似的商标再次沉渣泛起,推波助澜。而3家酒厂因为陷入长达15年的商标诉讼,已经很难同心协力一致对外打击假冒伪劣产品。3家酒厂处在商标之战的重重包围之中,在不断应付外部侵权的同时,还要拿出大量的人力物力应付内部的派系之争,杜康商标何时冲出重重包围,还是个未知数。
历时15年的商标之争,3家酒厂得到了什么呢?汝阳酒厂自己总结道,他们收获的是内耗,丢弃的是发展。
商标是企业的命脉。客观地说,杜康酒之所以能成为知名商标,是3家酒厂共同努力提高产品质量的结果,而不是某一家的独有成绩。正是由于杜康酒多年稳定的质量保证及其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使得杜康酒曾两度被评为国家级的十大文化名酒,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信誉。3家酒厂不但一度成为其所在地的经济支柱,甚至成为该地的文化精神支柱。但是,由于这场无谓的商标内战,耗掉了3个酒厂不计其数的财力和人力,使3家酒厂陷入了不同程度的困境,蒙受了不必要的损失。其中受损最严重的是伊川酒厂,该厂内焦外困,不堪重负,虽然当地政府给予了多方面的扶持和调整,也曾一度被三九集团收购,但仍回天无术,终于在2002年8月宣布破产,将“杜康”商标转让给了伊川杜康公司。
“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这是曹操儿子曹植的名诗。曹植的诗恰如其分地概括了这场商标之战的特点,同时也为这场商标之争的结束指明了出路。“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伊川、汝阳、白水都是杜康家族的亲兄弟,都曾依杜康之名强壮过。今天,为何不能携起手来,为杜康商标、杜康酒的发展壮大共同努力呢?杜康人摈弃前嫌,共同承担起杜康酒的复兴大业,是杜康人不辱酒祖的唯一出路,也是杜康酒业的唯一出路。(编辑:刘艺铸)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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