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法官与被告
北京律师网
2024-10-15 09: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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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21日黎明前,在京承高速公路上,昏暗的光线中,一辆正常行使的小货车不慎撞上了一位年近70的老大爷。年轻的司机王志诚见出了车祸,老大爷严重受伤,就像被人从头顶泼下一盆冷水,一时不知所措。但是,很快他就清醒过来,打电话叫来救护车并报警。7天后,这位被撞的老大爷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
2005年1月初,法院受理了这起交通肇事案。在审理过程中,王志诚主动与死者家属达成了民事赔偿的和解协议,并全部给付了10万余元赔偿款。这些事实经查证属实后,法院依法判决王志诚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对于民事赔偿部分,由于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未再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书没有涉及。宣判后,公诉机关没有提起抗诉,王志诚也没有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不久前的一个院长接待日,王志诚的妻子风尘仆仆地找到院长,激动地向院长诉起苦来。原来,王志诚驾驶的肇事车辆在河北省承德市保险公司投了保,但在申请理赔时,却没能获得赔付。原因是保险公司不认可当事人的自行和解协议和付款手续,不能确认投保人已经赔付了死者。这位年轻的妻子声泪俱下地说:“我们确实赔了10 万多元钱,这法院是知道的,但他们不认可。现在,只有法院能帮我们了……”她说着,眼泪扑簌簌地像断了线的珠子。
“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有后续困难还能想到法院……”院长不禁感到肩上责任的沉重。“案子是判完了,可当事人有了困难,我们能眼看着不管吗?”为切实解决诉讼当事人遇到的问题,院长要求刑庭尽力帮助王志诚处理好这件事。
2005年3月7日,刑庭的臧庭长与办案人员早早起床,风尘仆仆,驱车赶赴河北省承德市。在承德市保险公司,他们向负责理赔的业务经理说明了这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并出具了法院审理后认定相关事实的证明,得到了保险公司有关人员对赔偿事实的认可。最后,承德市保险公司同意按照规定予以赔偿。
领到了保险金的王志诚夫妇,被法官为诉讼当事人着想的所作所为深深感动了,他们特意来到法院,实现了当面向法官和法院领导表达谢意的心愿。(编辑:刘艺铸)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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