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无辜的肖先生
北京律师网
2024-10-15 09: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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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7日,石景山区海特花园小区居民委员会迎来了几位特殊的客人,他们是东城法院的两位法官和一起名誉权纠纷案的两名被告,到这儿来,是向在这个小区居住的肖先生赔礼道歉的。
去年12月31日早晨,肖先生在北新桥车站等公交车去上班,却莫名其妙地被警察“请”进了派出所,警察询问他是否盗窃了他人的自行车。盘问从9时40分开始,持续到下午2时,一直到派出所联系了肖先生的亲属、同事到派出所做了证明,并且找了当地的“明白人”进行辨认后,才暂时排出了怀疑,准许肖先生回家。但是,第二天,仍须到派出所进行交涉。
肖先生本来是满心欢喜地准备迎接新年,想不到这个元旦竟然会在派出所里度过。肖先生回到家里,立即成了小区的热点人物。周围邻居、身边亲友一时被搅得沸沸扬扬,搞得满城风雨。同时,肖先生联系的一些客户也对肖先生的信誉产生了怀疑,推掉了许多业务往来,给他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肖先生事后才弄明白,是与自己素不相识的李先生和马先生向警察指认了自己。原来,李先生、马先生从他人处购买了一辆“黑”自行车,被事主发现后报了警。为向警察提供自己买“黑”车的卖主,二人在街上向警察错误地指认了肖先生。于是,引来警察对肖先生的一番“审查”。
肖先生认为,李先生、马先生二人为“洗清”自己,随意在街上指认他人,给自己的名誉造成了严重侵害,并且因在派出所被盘问,使得自己旷工1天,被单位扣发了全年的效益奖金。肖先生遂将李先生、马先生二人起诉到法院,要求二被告在他居住的小区居委会向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并且给付精神抚慰金2万元。
2005年4月6日,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在查明事实后,承办法官耐心地主持了法庭调解,在分清双方责任的基础上,指出两名被告的行为的确侵扰了原告的正常生活,原告要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属于合理要求,但两万元的精神抚慰金数额过高,希望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团结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
法官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说服,两名被告承认自己的指认行为确实给肖先生的名誉造成了一定影响,愿意在法官带领下到原告居住的小区道歉。原告也表示可以放弃精神抚慰金的诉讼请求。双方当即在法庭达成了调解协议。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编辑:刘艺铸)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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