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并非工伤莫强求
北京律师网
2024-10-15 09: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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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上一帆风顺的周先生与相恋多年的女友憧憬着美好的未来,精心筹划着双双幸福地步入婚姻的殿堂。就在这个时候,周先生在婚检时发现患有肾病。这一意外的打击让他几乎一蹶不振,并屡次遭受失意的煎熬。

  1994年,经济贸易大学毕业并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的周先生,被分配到一家进出口总公司直属的储运包装公司工作。他凭借自身的学识和才干,获得公司领导和同事的好评,很快被任命为部门副经理。

  这年的12月,周先生被储运包装公司派往天津,负责组建天津分公司,担任分公司的常务副总经理,负责天津分公司的全面工作。他赴任后,主持制定了分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发挥知识功底深厚、熟悉外贸业务、善于交际、决策果断等优势,屡创佳绩。一年后,新组建的天津分公司就跃居几家分公司的中上游。

  1996年5月的北京,马路边,住宅旁,槐黄柳绿,姹紫嫣红。在周先生居住的安惠里小区,当时27岁的他和25岁的女友看着窗外老人带着孙男外女悠闲散步,年轻的夫妻抱着哑哑学语的孩子玩耍嬉戏,不由得心潮起伏,胸中憋闷多时的话终于脱口而出:二人都想结婚了。只是奈于情面,又考虑工作繁忙而一直没有说出来。

  周先生和女友对即将开始的新生活充满了渴望和幻想,计划在北京隆重地举行婚礼,在装修考究的房间里,配齐实用舒适的成套家具,尽情享受二人世界的温馨与浪漫。经过一番推心置腹的交谈,二人决定立即开始结婚前的各项准备。

  但是,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在二人到医院做相应的婚前检查时,周先生被诊断为尿常规异常。这就像晴天霹雳一般,给热恋中的情人沉重的打击,给筹办中的婚事蒙上了一层厚重的阴影,一套完美的实施方案只好暂时搁浅了。

  周先生的思想压力特别大,他想尽一切办法缓解心中的紧张情绪,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在这年的国庆节到来之前,他请假提前回到了南京的父母身边。周先生的母亲曾是熊猫电子集团的高级工程师,父亲曾在解放军炮兵学院工作,现在都已退休。父母带着周先生来到南京军区总医院再次做了详细的检查,被确诊为肾病综合症。

  见自己的独生子患有肾病,父母都万分焦急,便与儿子一起分析原因,探讨对策。周先生讲,在组建新公司的两年里,吃住都在单位,其中有半年时间每天工作长达20多个小时。由于超强度、超负荷的工作,积劳成疾。他还在1996年9月9日乘车外出时发生过车祸,并因此受了伤。一家人经过长时间的反复琢磨,最后商定,这个后果,应该由单位承担责任。

  于是,周先生以所患肾病是因工作劳累为由,要求进出口总公司为他申报工伤。进出口总公司为了向职工负责,同时向公司负责,于2001年11月6日向东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要求依法认定周先生是否属于工伤。东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据《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于2002年1月22日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的结论。

  周先生对此不服,向东城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在复议期间,东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2年6月18日撤销了上述认定结论,表示待周先生补充提供新证据后重新进行认定。为此,周先生撤回了复议申请。在2002年6月至2004年4月间,周先生委托母亲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陆续递交了相关的补充材料。

  2004年4月12日,东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再次作出非工伤认定的结论。他们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伤认定和第十五条视同工伤认定范围的规定,认定周先生于1996年9月9日发生的伤害,不符合工伤(视同工伤)认定范围,不予认定工伤。周先生不服,向东城区政府提出复议申请。东城区政府于7月20日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东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决定。

  周先生不服这个认定,起诉到一审法院称,自己在1994年参加工作之前身体很健康,被派往外地工作后,在一人艰辛创建公司并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单位没有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又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由于超强度、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应认定为工伤。所以,请求撤销东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非工伤认定结论,并责令区局认定自己受到的伤害为重伤害。

  2004年10月26日,一审法院作出行政判决,认为周先生没有职业病诊断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也不符合职业病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所以周先生所患肾病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认定的工伤和视同工伤,也不属于事故伤害。东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认定结论,是在收到周先生的全部相关材料后作出的,依法应予维持。

  一审法院判决后,周先生不服,上诉到市第二中级法院。

  市二中院审理了这起劳动保障行政确认案,认为东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作的对周先生不予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的结论,是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一审判决予以维持是正确的。于2005年2月18日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周先生年纪轻轻就患有这样的疾病,确实令人同情。但他应该从上述过程中接受教训,正确对待,振奋精神,积极治疗。相信他一定会有幸福的小家庭和更加辉煌的前程。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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