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一张照片夺性命
北京律师网
2024-10-15 09: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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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恋中的两位大学生,因为一张照片而产生误会,并因此引发一起血案,让学校师生乃至社会各界不胜憾然。
在北京一所大学的实验学院工商管理专业2001级,出生于北京的22岁男学生郭启锐潇洒帅气,是班长;来自贵州的21岁女学生段燕玲活泼俊俏,是学院文艺部部长。让同学们非常羡慕的是,这两位同学在学习和工作中很快建立了感情,于2002年开始恋爱。
段燕玲在一次文艺演出后,同学给她和一起表演二重唱的男同学合影,准备送给担任导演的老师留念。因此,在照片背景中还有其他女学生,照片背面写有“杨老师、段老师收,吴小芳赠”等字样。段燕玲觉得将这张照片送给老师不合适,就自己保存起来。后来,郭启锐见到了这张照片,以为段燕玲移情别恋,有了新的男朋友。这竟然成了他的心病。
2004年8月28日20时许,郭启锐登记入住一家大酒店的2406号房间。到了深夜,他打电话约段燕玲到这家酒店来面谈。29日凌晨1时许,段燕玲穿着一条吊带薄裙,乘坐出租车来到酒店,进了郭启锐的房间。
二人在聊天过程中,为这张照片再次争执起来。郭启锐认定段燕玲有了新男友。段燕玲再三解释,但郭启锐无论如何也听不进去,无奈的段燕玲被气得直哭。倔强的郭启锐以死相威胁,强烈要求段燕玲必须与那个男友断绝关系,并摔碎了一只玻璃杯。郭启锐的无理纠缠,让段燕玲非常气愤,也摔了一只玻璃杯。二人拿着玻璃杯碎片互相搏斗起来,手和胳膊上都被扎出了血。
见段燕玲并没有承认“错误”、“痛改前非”的意思,郭启锐便将卫生间墙上的电源开关卸下来,将电线拽出,使铜线外露,说要触电自杀。过了一会儿,发现自己的悲壮举动毫无效果,他又将客房里一盏壁灯的灯罩和灯泡卸下来,把电视柜里电源线接头的黑胶布拆开,露出里面的铜电线,以此威胁段燕玲。
一直到凌晨3时许,二人仍然争吵不休,谁也不肯让步。郭启锐看段燕玲已经“无法挽救”了,便狠心用双手猛掐段燕玲的脖子,又把段燕玲摁到床上,用3个枕头闷堵段燕玲的口鼻,导致段燕玲机械性窒息死亡。
作案后,郭启锐想到了自杀,立刻结束自己暂短的人生,便写了“绝笔书”,先放在一张床的被子上,后来又放到行李柜上面。一会儿,他又害怕死亡了,不想就此告别美好的人世,就偷偷地离开了房间,心中矛盾重重,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闲逛。
这天13时40分许,酒店服务员打开2406房间的门准备打扫,发现屋里特别杂乱,一个床头灯被拆坏,台灯灯罩折了,被子下好像有人。这张床上有3个枕头,其中一个枕头的正面、背面都有擦蹭的血迹,落在床尾地毯上的被子也有擦蹭的血迹,就给保卫科打电话。保卫科的两名职工挑开床上的被子,看见一个女孩面色青紫,口鼻周围有大量出血点,好像死了,遂打电话报警。
警察发现,房间过道墙壁上的电源开关上有血迹,室内的碎玻璃、床单、散落的衬衫、牛仔裤上也都有血迹;洗漱台下方散落着被摔碎的陶瓷杯碎片;卫生间地面、床头柜、床上都有带血迹的玻璃杯碎片;电视机上面的“电视节目频道单”上写有“对不起”三个字;电视柜旁边的行李柜上有一封遗书。
14时许,郭启锐打电话给父亲,请他到光明楼华普超市附近一家工商银行门口见面。郭启锐告诉父亲,他在一家酒店把段燕玲掐死了,想去投案,但还在进行思想斗争。在父亲的支持下,郭启锐终于鼓起勇气于15时许到公安机关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定,郭启锐因感情问题与女友发生争执后,竟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性质极为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惩处。鉴于他作案后能主动投案自首,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的损失,认罪悔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郭启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因为恋爱后产生误会或者矛盾,青年男女之间争吵、动手甚至发生伤害的案例并不鲜见。奉劝年轻人在遇到类似问题时,一定要头脑冷静,克制激动,妥善处理,千万不要做出违法的事情,以免遗恨终生。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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