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梦游长白山
北京律师网
2024-10-15 09: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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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起“长白山、镜泊湖、五大连池的双卧九日游”,王先生就一声接一声地感叹:“真是花钱买罪受啊!”因为王先生白白花了2040元钱,苦苦等了9个月,却连出行的火车票都没有拿到手。一怒之下,王先生把让他“上一当”的旅行社告上了法庭。
2004年6月,70岁高龄,家住西城区的王先生,在《北京晨报》上看到北京观菊园旅行社连续刊登的旅游广告,就打电话与这家旅行社取得了联系。6月24日,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刘先生专程来到王先生家中,与王先生签订了《旅游协议》。
双方约定:“旅游线路为长白山、镜泊湖、五大连池,行程9天,旅游时间待定。” 王先生和刘先生在协议上签了字,协议盖有北京观菊园旅行社外联部印章。王先生当即交付了2040元钱,刘先生开具了收据。7月12日,经过王先生的一再催促,刘先生写下书面承诺,“如本周内仍然无法安排旅游,将给付旅游费50%的赔偿金”。
后来,刘先生被旅行社解雇了,王先生的出游一直没有成行。为此,王先生与旅行社发生纠纷,经市旅游局调解也没有解决,王先生提起诉讼,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2040元,加付旅游费50%的赔偿金1020元,支付交通费、电话费、出游预购物品费400元,赔偿精神损害费100元,并赔礼道歉。
在开庭审理时,王先生以旅行社有欺诈行为,造成自己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为由,变更了诉讼请求。他要求退款2040元,支付这笔钱9个半月的利息;赔偿旅游费2040元,医药费347元、交通费440元,精神损失费500元,按北京市职工上一年平均工资计算赔偿耽误他的时间造成的损失,并书面赔礼道歉。
旅行社则辩解说,我单位与王先生并不存在合同关系。
在审理中,法院发现王先生提供的第5项证据是伪造的。
在履行旅游合同期间,旅行社解除了负责安排王先生出行的工作人员刘先生的劳动关系,因此影响了王先生的出行,这个后果是旅行社造成的,因此,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因为旅行社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这个合同可以解除。
6月15日,宣武法院依法判决解除王先生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协议》;旅行社退还王先生预付款2040元,按银行活期储蓄利息支付9个半月的利息;赔偿王先生交通费200元;向王先生书面赔礼道歉。
此外,王先生还收到一份处罚决定书,因为他伪造了重要证据——一张药费发票,妨碍法院审理案件,被罚款100元。
宣判后,王先生对自己伪造证据一事非常后悔,当即向法官递交了一份书面检查,明确表示:“说谎作伪证,今后不再犯”。(编辑:刘艺铸)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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