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看果园的老汉
北京律师网
2024-10-15 09: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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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汉虽然到了古稀之年,但是身体硬朗,仍然闲不住。2003年3月,他找到了一份差事,杨先生雇佣他看果园。但谁也没有想到,王老汉到果园还不到1年,就发生了煤气中毒的悲剧,让他老伴儿撕肝裂肺,悲痛不已。
2004年2月20日上午,王老汉的老伴李大娘来看望丈夫。她像往常一样,径直来到果园里的小房,一进门,竟意外地发现,躺在床上的丈夫已不省人事。李大娘急忙报120抢救。
王老汉被急救中心的救护车送往医院,但是已经来不及了。经医院诊断,王老汉因煤气中毒,医治无效去世了。李大娘无法接受这一严酷的现实,通过有关部门鉴定,王老汉确实是一氧化碳中毒,导致迟发性脑病而死亡。
李大娘从失去亲人的痛苦中解脱出来后,认为丈夫死得冤屈。因为丈夫是在给杨先生看果园时死亡的,杨先生应该对丈夫的死亡承担责任。于是,李大娘将杨先生告上法庭,要求杨先生赔偿死亡赔偿金、医疗费、丧葬费及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0万元。
杨先生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他的理由是,他是雇佣了王老汉看护果园,但只是约定白天看护,晚上不需要他来。是王老汉自己愿意晚上住在果园的。王老汉生火不当,导致晚上发生煤气中毒,与看护果园的工作没有关系。再者,作为一个有70年生活经历的老人,本应对炉火使用有基本常识和丰富经验。因他使用炉火不慎,造成煤气中毒的后果,并不是我的过失造成的。
根据法律规定,杨先生雇佣王老汉为他看护果园,而且在晚间王老汉一人住在果园里,杨先生知晓又没有加以阻拦,并为王老汉提供了煤炭、煤炉等取暖设备供王老汉使用,说明杨先生已经认可了王老汉晚间值班的事实,从而双方形成了雇佣关系。杨先生作为雇主,有义务为雇员提供安全的劳动保护设施,并有义务排查安全隐患,以保障雇员的人身安全。
王老汉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煤气中毒而亡,雇主杨先生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雇员王老汉在使用煤气炉取暖过程中虽然存在主观上的过失,但这个过失属于一般性过失,尚未达到减免雇主责任的程度。
最后,法院判决杨先生赔偿李大娘各项损失6.6万余元。(编辑:刘艺铸)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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