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听信传言
北京律师网
2024-10-15 09: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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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雅丽是顺义区杨镇的一位村民,有晨练的习惯。今年6月的一天早晨,李雅丽散步到村内的一个桥头时,遇到了村民李兰梅,二人虽然很熟,却因承包地的边界问题发生了争执,互不相让,进而撕扯在一起,后被乡亲们劝开了。
回家后,李雅丽一肚子的怨气无处可撒,就打电话报了案。在公安机关询问后,李雅丽感到身体不适,就到顺义区医院治疗,花了医疗费及交通费等共计1600余元。双方在公安机关主持调解时没能达成协议,李雅丽起诉到法院,要求李兰梅赔偿她的全部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发生纠纷的主要责任在于李兰梅,但李雅丽对纠纷也应承担部分责任,而且在李雅丽提供的医疗费、交通费票据中,有一部分是无法认定的白条,还有一部分明显属于扩大的损失,甚至有些票据不是因为这次纠纷引起的花消。所以准备判令李兰梅承担这次纠纷70%的责任,赔偿李雅丽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790元。
8月14日,法院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正在准备宣判的时候,李雅丽突发心脏病,浑身抽搐,躺倒在地。承办法官马上向领导汇报,并拿来自己用的药,送到李雅丽嘴边。李雅丽因过度抽搐,张不开嘴。法官硬是捏开她的嘴,将药物喂了进去,并及时与亲属取得联系。法官们见李雅丽因过度抽搐,头部猛撞地面,就用自己的胳膊架住了她的脖子,直至救护车到来。
为了保证李雅丽的安全,承办法官和庭长一起乘救护车护送她到医院进行抢救。她苏醒后,庭长询问了她的病情,她含着泪水向法官们说了自己发病的原因。
原来,李兰梅领回起诉状及材料后,村里就有这样的传言:“李雅丽的打白挨了,人家李兰梅在法院有熟人,打个招呼过去,法院就不会判了。”“李雅丽的医疗费没人给她出!她的官司打不赢!”李雅丽听信了这些传言,精神上有了负担,竟诱发了心脏病。
庭长得知这个情况后,立即找承办人询问案件的相关情况,并回到法庭查看了案卷,并没有发现传言中所谓的“李兰梅的熟人”,审理过程中也没有枉法裁判的情况,审理程序及判决也没有不当之处。
这时,法庭传唤来的与原告、被告同村的人看到法院抢救李雅丽的情况,又有人说:“看见了吧,人家一犯病,法院就害怕了,就该把所有责任都推到李兰梅身上了!”正要赶回医院的庭长听到了这些话,当即作了简单的解释,表明了法院审理案件的原则,让等在庭外的所有人都明白,法律是公正性。
庭长回到医院,就对一直守侯在李雅丽身边的法官作了交代:“法院决不能为了保护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而损害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考虑到李雅丽的身体状况,在宣判前一定要做通思想工作,让她明白自己为什么要承担30%的责任,还要让她清楚,她提供的票据为什么不能全部认定,让她解开心里的疙瘩,避免意外情况的发生。”
当医生告知病人已经没有危险的时候,承办法官就开始耐心地向李雅丽讲解相关法律知识、法院办案原则,让李雅丽知道了法院根本没有李兰梅的熟人。即使有这个人,法院也不会枉法裁判。
经过法官耐心解释,李雅丽终于放下了心中的包袱。她说:“我以前一直相信‘熟人好办事’这句话,现在我才明白,法院只相信证据、尊重事实,按法律办事。以后,再有人说谁在法院有人,我也不会往心里去了。”这时,李雅丽的儿子小冯赶到了病房,李雅丽马上说:“你来了就好,让你这位舅舅歇会儿,他都忙了半天了”。法官对小冯说,等你母亲病情稳定后,你再到法庭来把判决书领回去。
后来,当小冯从审判人员手中接过判决书的时候,他告诉审判人员:“我妈说了,她相信法官,相信法院,会为我主持公道的!”
在诉讼过程中,一些当事人为了给对方增加心理压力,或者为了给自己找点面子,会编造一些谣言,这正是心理空虚的表现。法院有严格的纪律、完善的纪检监察体系、严格的回避制度,保证法官不会承办与自己有亲密关系的当事人的案件,不会让法官徇私枉法。(编辑:刘艺铸)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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