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引爆支书家
北京律师网
2024-10-15 09: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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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20日晚,延庆县刘斌堡乡一个偏僻的小山村。忙碌了一天的人们早早地吃完了晚饭,各自拿着小木凳,三五成群地聚向村口。
为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村里从并不宽裕的经费里拿出一部分,请来了一个专做巡回演出的小歌舞团。这对于整日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村民来说,这不亚于迎接一个传统过节。
为了保证演出的顺利进行,村委会选派封志勇和刘强两位村民维持现场的秩序。但是,让村干部和村民都没有想到的是,这两个人因为话不投机发生了冲突,情急之下,封志勇将刘强摔倒在地。不甘示弱的刘强怒气冲冲地返回家中,拿来一把菜刀四处寻找封志勇,但没有找到。后来,他干脆拎着菜刀站到舞台上,使原本秩序井然的喜庆场面变得混乱起来。
一直到演出结束后,封志勇在回家的路上终于被刘强堵住了。刘强二话不说,抡起菜刀就向封志勇砍去。封志勇在躲闪的过程中,左胳膊被砍伤。凭借强壮的身体,封志勇把刘强手中的菜刀夺下,随即向刘强的头部砍去,致使刘强左额、左顶骨骨折,后经鉴定属于轻伤(上限)。
事情本来就这样过去了,可是封志勇越想越觉得冤枉:他是为了维护全村的利益才与刘强发生冲突,后来又被刘强砍伤的,医药费应该由村里报销。所以,封志勇找到村党支部书记谈了自己的想法。可是,他一连找了几次都没有结果,封志勇便产生了报复村支书的念头。
2005年2月21日晚,一个黑影闪现在村支书家的房后。封志勇拿出自制的由导火索、火雷管、装满炸药的酒瓶组成的爆炸装置,将导火索点燃,用木棍将爆炸装置捅入村支书家堂屋后墙上露出的铁制烟筒里。因为火雷管爆炸未能引爆炸药,才避免了一场悲剧的发生。
封志勇被抓获归案后的3月10日,公安机关在对封志勇家中搜查时,又查获一支具有杀伤力的土火枪。
法院经审理认为,封志勇法制观念淡薄,遇事不冷静,虽然面对不法侵害,自己有防卫的权利,但夺刀砍伤他人,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封志勇不计后果,私制爆炸装置,意图引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已构成爆炸罪(未遂)。又因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爆炸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封志勇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编辑:刘艺铸)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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