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婚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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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09: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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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所事事的曲宏彬在乘坐公交车时,邂逅符女士。从此,二人开始了长达13年的婚外姻缘。而这位情妇宝贵的生命也因此葬送在海誓山盟的情夫手中。
一见钟情
今年49岁的曲宏彬,仅有初中文化,是北京市无业人员。1982年2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刑满释放后,他不想方设法谋求职业,而是游手好闲,凭借父母的产业,过着纨绔子弟的悠闲生活。
1991年8月,曲宏彬在一次乘坐公交车时,无意中搀扶了一下因车辆颠簸险些摔倒的符女士,两人因此相识。此后,二人来往越来越密切,竟开始了如胶似漆的不正当关系。
当年已经40 岁的符女士,家住宣武区红莲中里,原本有一个美满的家庭。她虽然只是高中毕业,在一家公司做职员,但小她一岁的丈夫孟文魁是大专文化,是一家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他们的儿子孟晓军,当时正在读初中,如今已经24岁了,大学毕业后在燃气集团某公司网站上班。
自从结识了曲宏彬后,符女士经常魂不守舍,对丈夫和儿子不像从前那样关怀备至了。在较长一段时间里,他的丈夫并没有察觉丝毫。1995年前后,曲宏彬甚至去了孟文魁家多次,帮着他们干些零活,自称是符女士的同事。孟文魁对他的来访也没有产生任何怀疑。
又过了一段时间,曲宏彬的妻子给孟文魁打电话,说曲宏彬和符女士有不正当关系。此后,孟文魁与符女士的关系逐渐疏远了,时而因为家庭琐事吵吵闹闹。这时,家里原有的温馨不复存在了,昔日的和风细雨如今成了闪电雷鸣。在夫妻关系最紧张的1998年,他们还到法院闹过离婚。
经法官耐心调解,夫妻对自己的错误言行都有所认识,不但没有离婚,从此以后,二人的紧张关系趋于平缓了。
曲宏彬为了和符女士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于2003年10月,通过一位朋友的表弟冯大力介绍,在昌平区南邵乡租了两间北房。曲宏彬远离父母和妻子儿女,时常在这里居住。自然,符女士也经常光顾。后来,房东都发现了符女士跟曲宏彬关系非同寻常。
曲宏彬为了让符女士开心,为她花了不少钱,并带着符女士去外地游玩。于是,在青岛、香港、澳门等城市的大街小巷留下了他们的身影,在气候宜人的海滨浴场,他们尽情嬉戏。在他们眼中,家庭、父母、丈夫、妻子甚至子女,早已被置之度外了。
反目成仇
2003年以后,符女士逐渐认识了自己的越轨行为。为了不破坏原本和谐的家庭,开始试探着提出与曲宏彬断绝关系。刚开始,曲宏彬以为符女士是在开玩笑。当他确认符女士是认真的时候,大为不满,并准备伺机报复。
2004年6月23日下午1时许,曲宏彬将符女士约到昌平区南邵乡的租住处。在聊天过程中,符女士再次提出分手。曲宏彬想到自己为了符女士,房子也卖了,钱也花光了,现在她却要分手,非常气愤,大发雷霆。
符女士为了应付曲宏彬,让他不至于太伤心,就千方百计地与他周旋。曲宏彬乘符女士不备,拿起他们外出游玩时带回来的一块非常漂亮的鹅卵石,猛砸符女士的头部数下,并用手死死掐住符女士的脖子,致使符女士机械性窒息死亡。随后,曲宏彬将符女士的尸体肢解,藏匿于家中的铁皮柜里。第二天,他仓皇逃跑了。
这一天,符女士的丈夫发现妻子在昨天离开家后就没有回来,孟文魁于上午去了宣武区广外派出所,报告人口走失。
曲宏彬作案第四天7时许,他找到房东,说他要回家去看望父母,并给了他50元的电费。又过了两天,房东经过曲宏彬租住的房间时,闻到一股腐臭味儿,并且臭味儿越来越大,窗户上有好多苍蝇飞来飞去,他就告诉冯大力,赶快把曲宏彬找来。
冯大力给他的表哥打电话,说曲宏彬租住的房内有腐烂的腥臭味儿。这位表哥把情况告诉了曲宏彬,并让他立即回租住房。但是,当他再次打电话找曲宏彬时,手机已经关机了。于是,他们向公安部门报案。
派出所的民警打开曲宏彬租住的房间,看见地上有一滩血,在房间的床上、墙上、鹅卵石上都有血迹。在铁皮柜里装有3块人体尸块,上面是上半身,穿有内裤和上衣,左手戴有1块走时正常的手表。下面有两条腿,脚上穿着袜子。在这里,警察提取了单刃刀两把、菜刀1把、鹅卵石1个、12张某饭店的信笺。曲宏彬在信笺上写有日记,记录了他与符女士的交往情况以及他作案经过。
风声鹤唳
为逃避公安机关的追捕,曲宏彬曾跑到天津市,在一位朋友家住了下来。但他越来越觉得不够安全,总害怕有人发现他的踪迹,或者在聊天时流露出他作案的蛛丝马迹。因为他经常作噩梦,作案现场的血腥深深地印在了他的脑海里,使他不得安宁。
为了寻求安全的住所,他反复斟酌,最后还是选择了北京。于是,他先后入住友谊宾馆、京空招待所、北京福良苑假日酒店。以大款的身份自居,但内心却忐忑不安。
2004年7月3日,他又住进了北京隆泽园宾馆。第二天,服务员找到宾馆经理说,今天上午电脑显示,昨天入住的那名男子有犯罪嫌疑,特别像公安机关通缉的要犯。饭店经理立刻向北潞园派出所报案。警察很快来到,将逃匿的曲宏彬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曲宏彬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性质极为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曲宏彬的犯罪行为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孟文魁、孟晓军遭受的经济损失,依法应予合理赔偿。
2004年12月17日,市第一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曲宏彬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孟文魁、孟晓军经济损失29.2万余元。
2005年4月7日上午,经市高级法院二审复核,并根据最高法院的核准,一中院遵照市高级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罪犯曲宏彬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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