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假医生骗走患者5万救命钱
北京律师网
2024-10-15 09: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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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听说大医院挂号厅有“号贩子”活动猖獗,有“医托儿”骗钱,鲜有穿上白大褂,冒充医生骗取患者钱财的。日前,宣武法院审结了一起患者被假医生骗走5万元救命款而起诉要求友谊医院赔偿的案件。
26岁的韩编辑因做肾移植手术住进了友谊医院。当天上午九点多,他哥哥韩兄到医院为弟弟交纳住院押金。在交付了5万元现金后,韩兄攥着发票和住院单据来到接诊室。这时从接诊室走出一个身穿白大褂医生装束的中年女人,问清原委后,“女医生”热心地带他去办住院手续。韩兄一看这女人着装与医院其他医生无异,就放心地将缴费单据交给了她。当二人来到病案室领取病历时,因韩兄不是医务人员不能进入,那女人便让他在楼下等她,自己进了楼。等了一会儿,不见人影,韩兄感到一丝不安,飞速赶往住院处,但为时已晚,女骗子已先他一步将钱款退走。经向工作人员了解,得知女骗子是以病房没床位,受患者之托前来退费为由将钱款骗走的。
重病在身,救命钱又被骗走,无疑使工薪阶层的韩编辑一家雪上加霜。韩兄当即报了案。但骗子至今没能抓到。
韩编辑和哥哥将友谊医院告到了法院,要求医院承担2.5万元损失。理由是,医院任凭骗子身着白大褂,自由出入医院内部办公处所,属于管理严重混乱,医院在退押金时,没有尽到审查义务,致使骗子顺利得手,对他所遭受的损失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宣武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对自己实施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韩氏兄弟因病到医院住院治疗时,向医院交纳了住院金5万元,并收到医院开具的交款凭证。交款后,韩兄应持上述凭证到相关科室办理住院手续。但由于他缺乏必要的谨慎和防范意识,亦未保持应有的警惕,轻信她人,将交款凭证缴给陌生人,造成钱款被骗,该行为后果应由其自行承担。据此,判决驳回了韩氏兄弟的诉讼请求。(编辑:吕英林)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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