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少女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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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09: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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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18日下午,在朝阳区一所中学宽敞的操场上,一场女学生篮球比赛正在紧张进行。参赛的是这个学校初中二年级一班和三班的篮球队。激烈的竞争场面引起场外观众阵阵热烈的掌声。
当时,大家或许没有注意,在这场篮球赛中,曾有一次争球。高个儿的一班学生刘莉莹与矮她半头的三班学生刘文翠都抓住篮球不放,幸亏裁判老师吹了哨,及时解除了这场尴尬局面。但在刘莉莹心中,却留下了挥之不去的阴影。
其实,这两位同学彼此早已认识。一班16岁的刘莉莹是离学校不远的某村人,身体健康,是个搞体育运动的苗子,各项体育运动她都愿意参加,并且掌握了各种体育运动技巧。她见邻村15岁的刘文翠在球场上竟敢与她较劲,心中自然不快。
第二天放学以后,刘文翠和平时一样,骑着自行车回家。走到半路,刘莉莹用自行车将她别住了。刘文翠不得已下了车,当即指责刘莉莹不讲规矩,二人发生口角。同行的学生及时赶到,为她们解了围。但刘文翠在心里结下了一个疙瘩。
三天后,刘文翠与同班的八九个男女同学商量好,要在回家的路上堵截刘莉莹,“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当时,十来个学生在马路上骑车缓缓行进,发现刘莉莹骑车过来了,便更加放慢了速度,最后竟停在马路中间。刘莉莹无奈,只好也下了车。这时,三班的学生“哈哈”大笑一阵,骑上车一走了之。
刘莉莹非常气愤,她想:“君子报仇,三年不晚”,你们等着瞧!”此后,她心怀怨恨,寻机报复。
三个月转眼过去了。刘文翠满以为去年的那场纠纷早已烟消云散,刘莉莹也没有再找她的麻烦,就不再记挂在心上了。
2004年2月18日,星期六。刘莉莹找来一个村的李玉芳。15岁的李玉芳既是她的同班同学,又是班级篮球队队员,还是她的好朋友。二人经过一番谋划,商定要杀死刘文翠并抢她的随身钱财。
当晚9时许,二人将刘文翠从家中约出来,说要到同学家玩。刘文翠没有多想,就跟她们一起离开了村子。三人走到朝阳区小红门铁道口东50米的地方,趁刘文翠不备,刘莉莹拿出事先准备的尖刀猛扎刘文翠的胸部、腹部数刀,致使毫无准备的刘文翠失血性休克。二人将刘文翠抬到铁轨上,想让过往的火车把刘文翠轧死,造成火车肇事的假象。她们在逃离前,刘莉莹还从刘文翠身上抢走了爱立信牌T65型移动电话机。
后来,在微微刺骨的寒风中,刘文翠逐渐苏醒过来。当她意识到自己的危险处境后,向路经附近的一位开轿车的中年人求救。这位好心人把他送到医院救治,挽救了她年轻的生命。刘文翠的伤势,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为双侧血气胸、腹部开放性损伤、左前臂肌腱神经损伤、全身多处切割伤,创口达17处,属于重伤。
第二天凌晨,经过一夜思想斗争的刘莉莹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于是向公安机关投案。这天,李玉芳被民警抓获。
刘文翠受伤住院后,花医疗费2.4万余元,加上就医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护理误工费,共计造成经济损失3.2万余元。刘莉莹的父母知道自己的女儿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给刘文翠赔偿了2万元钱。李玉芳的父母赔偿了刘文翠1万元。
法院认定,刘莉莹为泄私愤,纠集李玉芳持刀行凶,并将受重伤的刘文翠放在铁轨上,在被害人失去反抗能力后抢劫财物,二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鉴于二人犯罪时尚未成年,案发后刘莉莹能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故意杀人未遂,依法对二人减轻处罚。由于两人的犯罪行为给刘文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二人承担,二人的监护人共同相互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2005年6月9日,朝阳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刘莉莹有期徒刑6年6个月,罚金1500元;判处李霞有期徒刑3年,罚金1000元;二人及父母连带赔偿刘文翠各项经济损失3.2万余元。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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