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共赴黄泉
北京律师网
2024-10-15 09: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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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1岁的赵先生身体健壮,工作理想,是机场的消防员,家住机场东平里的一栋楼房里。37岁的冷女士不算很漂亮,却透着一股子精明劲儿,在机场附近经营着一处家政服务公司。
2002年深秋,赵先生在给自家办事的过程中,无意之间结识了冷女士。二人刚一见面,就有相见恨晚的感觉,从此开始交往,而且越来越密切,很快发展成为“恋人”。每次见面都难舍难分,于是有了婚外情。
为了便于见面,同时方便二人共度良辰吉日,2003年3月,赵先生通过朋友介绍,租住了顺义区滨河小区一栋楼房四楼的202室。二人自称夫妻,房主刘女士只知道男的姓赵,女的姓冷。
赵先生与冷女士甜甜蜜蜜地生活了一年多,赵先生以感情不和为理由与妻子离婚,等待冷女士也离婚后二人组成新的家庭,白头偕老。但是,两个人都是有家室的人,虽然见面时如胶似漆,难免也会发生一些磕磕碰碰。
他们相处了两年多后,当初的冲动与炽热有所降温,冷女士觉得再这样继续下去,对不起自己的家庭和亲人,也对不起赵先生的妻子和孩子,于是逐渐开始疏远赵先生,并于2004年春节后提出分手。赵先生当然不依不饶,见好言相劝多次没有效果,就萌生了歹毒之心。
5月15日中午,赵先生把他的汽车钥匙留给前妻董女士,但没有说明原因。16时许,赵先生又用手机给董女士打电话说,对不起她和儿子。赵先生说着竟失声痛哭起来,董女士问这是因为什么,赵先生没有解释,只是对妻子说,没什么东西留给儿子,让她把汽车卖了,车里放的银行卡留给她们娘俩。董女士问赵先生要去哪儿?赵先生说要去“西天”,并一再说他唯一放不下的就是爱子。
下午1时许,赵先生约冷女士到机场南楼花园见了面,又把冷女士带到他在顺义区滨河小区的暂住楼房里。他们一进门,赵先生当即阴沉着脸对冷女士说:“今天你进了这道门,就别想再出去。你上我的当了,东西我都给你准备好了!”
一头雾水的冷女士突然发现赵先生从床头柜里拿出一把锤子、一把尖刀和一根绳子,又到厨房把两个煤气罐搬到卧室里,对她威胁说:“你要跑,我就把你捆起来;你要喊叫,我就用锤子砸死你!”“所有这一切,都是你逼出来的,因为你想离开我,所以我就不想活了,要与你同归于尽!”
冷女士见状,急忙劝阻赵先生千万不要冲动,她答应回去马上就办离婚手续。但赵先生却执意说:“今天你走了,明天就没机会了……”下午3时30分许,气急败坏的赵先生将两个煤气罐的阀门都打开,让煤气溢满室内。为躲避即将发生的危险,冷女士转身向外跑去,被赵先生拦截住。于是二人动了手,厮打在一起。冷女士当然不是赵先生是对手,身上、脸上多处被打伤。
晚7时许,满屋都充满了煤气。面无表情的赵先生对冷女士说:“时间到了,咱们上路吧!”他点燃了打火机,只听“嘭”的一声,室内气体被点燃,到处是火焰。
邻居马女士下楼时就闻到楼道内有煤气味,她又听到楼下“嘭”的一下爆炸声,便立即跑下楼。她到了二楼,正好看见冷女士满脸是血,从202室跑出来,顺着楼梯跑下去了。马女士见这间屋子里面着火了,当即拨打“119”报警。赵先生见火势凶猛,也逃离了现场。
消防人员及时赶到将火扑灭。但大火造成这个单元内多家房屋及室内物品被损毁,经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各家的经济损失合计达12万余元。其中无业人员张先生的损失最大,为1.6万余元。
赵先生、冷女士都被烧伤。经法医鉴定,冷女士构成重伤,赵先生构成重伤(下限)。而在赵先生租住的202室里,各种生活用品和电器都已面目全非,录像机、打火机、绳子等都被大火烧毁,警察在勘查现场后作了笔录,并拍了照片。
赵先生到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救治,住在烧伤整形外科病房。冷女士也住在这家医院里。5月16日8时许,赵先生由他的哥哥陪同来到冷女士的病房。赵先生请病房内的其他人都出去一会儿,他与冷女士有话要单独讲,只占用大家三四分钟。赵先生对冷女士说:“昨天的事情,就说是修煤气罐漏了气,后来抽烟引起了火灾。至于那些刀子和锤子,就说是修理煤气罐时用的……”
因赵先生涉嫌故意杀人,于5月17日被监视居住,6月25日被刑事拘留,后被逮捕。
顺义法院经审理认为,赵先生采用放火的手段,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赵先生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合理赔偿。冷女士因赵先生无赔偿能力自愿放弃民事诉讼,法院准许。鉴于赵先生属于犯罪未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2004年12月20日,法院判决赵先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赔偿张先生各项经济损失1.6万余元。赵先生不服,提出上诉。
2005 年2月1日,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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