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倒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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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17: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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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堂北村农民丁吉祥和妻子刘美娟今年都60多岁了。夫妇俩辛苦了大半辈子,如今子女都已长大,虽说家里不算富裕,但衣食无忧,可以安享晚年了。
他们的大女儿丁玉茉,今年34岁,是一所大学所属医院的职工。大女婿在航空医院任主治医师,一家人住在朝阳区北苑一个大院里,生活比较宽余,二位老人对他们很放心。
二女儿丁玉莉,今年31岁,没有固定工作。二女婿在一个家具厂当工人,工作辛苦,收入不高。所以,父母尽力照顾他们,让小夫妇俩和老人住在一起。
小女儿一家生活比较清苦,却偏偏又遇上小灾祸。前段时间,二女婿在工厂上班时,无意之间手被车床碰坏了,住进了医院。虽然伤势不重,毕竟牵动了全家人的心。
丁吉祥家庭院的东侧有一条土路,通向这个村附近的砂石场。这条路并不宽,时而有运送砂石的大货车经过,打扰了他们的平静生活,不仅灰尘太大,噪音刺耳,而且车开得野蛮,出行没有不安全。说起来就让一家人心烦。
今年29岁的河南省信阳市王岗乡农民杨前卫,于2004年2月来京打工,在朝阳区十八里店租了两间房子居住。他是开车的,自己有一辆跃进牌农用自卸货车,一般都是给别人运输砂石料,所以住在这里很方便。
这年4月20日7时许,杨前卫驾驶着自家的货车来到堂北村丁吉祥家东侧的土路,要去砂石场拉沙子。当时,装沙子的人不在,杨前卫就准备离开,为了调头,他开始倒车。大约倒了一二十米,杨前卫感觉不对劲儿,好像轧到什么东西了,马上刹车并下车查看。
他见一位老人躺在左后车轮前面,就小心翼翼地走到跟前,叫了两声“老大爷”。见没有任何反应,他知道闯祸了,也许是灭顶之灾。他忐忑不安地把老人拖到路边的一个沙堆旁,上了车加大油门一溜烟逃跑了。
真实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时间不长,丁玉莉要去医院看望丈夫,刘美娟千叮咛万嘱咐,还要送她去公共汽车站。在路过大门口路边的一个沙堆时,看见丈夫丁吉祥头朝南、脚朝北、脸朝东,侧躺在沙堆旁。这个信息如青天霹雳,让刘美娟顿时觉得天昏地暗。二女儿丁玉莉立即扑到父亲面前,大声呼喊爸爸,边哭边问这是怎么了?
亲人的呼喊惊醒了丁吉祥。他有气无力地述说着,因为闲居没事又心烦意乱,就在大门口散步。没想到,竟然被从北面开来的蓝色货车撞倒了,是拉沙子的那种大车,又从他的肚子上轧了过去。他当时头脑清醒,看请了车号,但很快就失去了知觉。丁玉莉当即向派出所报案。
听说汽车撞伤了人,附近的居民都过来帮忙。民警接到报警后快速赶到现场,确认一辆蓝色的货车有重大嫌疑。大家拦截了一辆汽车,急忙把丁吉祥送到附近的医院救治。但是,由于伤势过重,丁吉祥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市公安局法医检验中心鉴定,丁吉祥属于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
民警在巡查中发现了杨前卫驾驶的蓝色货车,于当日将他抓获归案。
朝阳法院审理了这起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过失致人死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美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法院查明,杨前卫的犯罪行为给刘美娟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抢救医疗费、鉴定费、交通费、误工费、丧葬费、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24.4万余元。
在法院审理期间,杨前卫的亲属为他着急,又拿不出钱来。为帮助他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减轻他的罪行,经征求法院同意,他们将公安机关扣押的杨前卫的跃进牌卡车变卖了8500元作为赔偿款。
朝阳法院认定,杨前卫安全意识淡薄,过失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杨前卫认罪态度较好,家属积极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所以对杨前卫从轻处罚。杨前卫的犯罪行为给受害人家属造成的各项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2004年12月10日,法院判决杨前卫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赔偿刘美娟各项经济损失24.4万余元。
法院宣判后,刘美娟不服,认为判决赔偿的丧葬费数额过少,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因杨前卫的犯罪行为使刘美娟遭受的经济损失的数额是正确的,于2005年2月1日裁定驳回刘美娟上诉,维持原审判决。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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