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假军官
北京律师网
2024-10-11 17: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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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到了60岁,被称为花甲之年,应该是“顺从天命”的年纪了。但张永军却拂逆而行,为了金钱不惜搭上老命。
1946年出生的张永军只有小学文化。1967年,曾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1998年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2001年1月13日刑满释放。但是,十多年的铁窗生活没有让他有所悔改。
从2004年开始,他再次操起了诈骗营生。他仗着自己的一把年纪,身着军装,头戴军帽,脖子上系着领带,风纪严谨,俨然一位大军官。他抓住人们望子成龙的心理,冒充解放军总装备部管理部部长,拿着伪造的军官证和录取通知书,到处寻找上当受骗的“猎物”。
9月,在丰台区六里桥金时宾馆,张永军与同伙千方百计寻找机会与人攀谈。他们发现张女士的孩子今年正面临高考,又担心孩子考不上好学校时,以为时机成熟了,二人以能够为张女士的儿子办理进入军事院校学习的手续并可以转成军籍,但需要活动经费为名,诈骗了一大笔钱财。此后不久,他们又以同样的方法诈骗了赵女士的钱财,骗取两位女士共计26万元。
2005年3月,张永军故伎重演,在昌平区京华文化技术培训学校附近、丰台区太平桥小区7号楼地下旅馆,他又假冒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负责招生的人员,以能够为张先生办理5名青年进入军校的手续并能够转为军籍为名,诈骗张先生33万元。
5月25日,张永军第三次伸出了黑手。他与同伙在丰台区丹水宾馆,再次冒充解放军总装备部管理部部长,使用同样的手段诈骗5000元。受害人发现受骗后,向警方报告。6月30日,张永军被抓获归案。
在法庭上,张永军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矢口否认,辩解说自己的确办成了上学的事情,他并没有诈骗。
法院认为,张永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伙同他人骗取公民财物,共计诈骗受害人59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张永军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犯新罪,应依法从重处罚。对于张永军的辩解,没有事实依据,不予采纳。
2006年1月,丰台法院判处张永军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编辑:刘艺铸)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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