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姑姑与侄女
北京律师网
2024-10-11 17:27:23
0次
李兰是李志的侄女,他们都是顺义区杨镇的农民。由于李志膝下无儿无女,在他将近60岁的时候,担心在垂暮之年无人照顾,就与李兰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约定由李兰赡养李志,直至李志百年之后的一切事宜;李兰继承李志的住房等全部财产。这个协议经村委会干部公证,亲属们都没有异议。
此后,李兰像亲生女儿一样细心照顾李志的生活起居。1990年,李志去世,李兰为他料理了后事,名正言顺地继承了李志的财产。但是,她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1991年,李兰随丈夫搬到丰台区居住,户口没有迁出。1992年,在全市进行农村土地确权时,李兰没有回顺义的老家办理相关手续,而由她的3个儿子王树、王林、王森办理了相关事宜。
九十年代,李兰的3个儿子相继成婚,但仍挤在李兰的这所破旧宅院里,颇为不便。村委会为了改善村民生活,经过本人申请,分别与王树、王林和王森协商后,收回了李兰继承李志的房屋及宅院,给3家另行批了宅基地,3家都建了自己的宅院并办理了土地使用手续。为了方便李兰的侄女李菊的生活,村委会将收回的这个宅基地批给了李菊,李菊在这个宅基地上翻建了房屋。
2004年,年老的李兰夫妇回到村里与儿子共同生活,这才发现李菊居住在自己继承的宅院里,十分恼怒,要想找李菊讨个说法。3个儿子极力劝阻,但她全然不顾,以遗赠抚养协议为根据,说这个宅院是她给李志养老送终挣来的,这和李菊没有任何关系,要求李菊搬出去。
李菊想,自己是晚辈,而且她也知道李兰与李志之间的遗赠抚养协议,这件事最好以息事宁人的协商方式解决,所以找了好多人从中调解。可在多次调解都没有效果的情况下,李菊拿出了土地使用证,说明这个宅院现在已经是自己的财产了,他人无权干涉。于是,姑姑与侄女之间的矛盾不但没有解决,反而日益加深了。
2005年6月,李兰以管理这个宅院为名,要强行进入李菊的家。遭到严词拒绝后,李兰拆毁了宅院的大门及部分院墙。为此,李菊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她对这个宅院的所有权并要求李兰赔偿院墙及大门的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定,这个宅院的土地使用权属于李菊,李兰虽然持有遗赠抚养协议,但这个协议不能对抗土地使用证;李兰损毁他人财产,应当照价赔偿。法院支持了李菊的诉讼请求。判决后,李兰履行了判决,给付了李菊赔偿金。
此事本应就此了结,但事隔不久,李兰又到法院起诉李菊。原来,李兰在法院判决后,再次以管理宅院为名要求进入李菊的居所,再次遭到拒绝。一天的深夜3时左右,她将李菊修好的大门及院墙拆毁,强行进入了李菊宅院,被李菊的家人推了出去。此时,李菊对李兰的多次骚扰已忍无可忍,当李兰再次强行闯入宅院时,气愤不已的她动手将李兰打伤了。
李兰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对自己的伤情作了法医鉴定,结论为轻微伤。在公安机关调解无效后,李兰起诉到法院,要求李菊赔偿自己的损失。
法院认为,李兰损毁他人财产存在过错,而李菊在处理纠纷时缺乏冷静的态度,采取的方法过激,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所以,李菊应当赔偿给李兰造成的合理经济损失,判决李菊赔偿李兰的医疗费、误工费、鉴定费、就医交通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等各项损失的80%。
在法庭宣判后,李菊心服口服地说:“因为一时冲动,本来是自己有理的事,倒成了自己理亏,就是因为缺乏法律常识啊!”(编辑:刘艺铸)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