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大学生公寓血案
北京律师网
2024-10-11 17: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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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无论是普通的工人、农民,还是殷实的小康家庭,父母都倾其所有,望子成龙。但是,由于家庭、学校和社会多种因素的影响,有的家长收获的却是终生的遗憾和伤痛。
金榜题名 儿子成博士生
在吉林省舒兰市新安乡柳村,年近60的殷先生和妻子郭女士有一儿一女。女儿23岁,只有小学文化,在村里当农民。一家人省吃俭用,竭尽全力供28岁的儿子殷凤鸣读书。他虽然生在农村,多年来一直在外读书,从小娇生惯养,脾气既任性又倔强。但他书读得好,成为一家人乃至全村人的骄傲,在北京一所大学毕业后,又考上了博士研究生,在全乡传为美谈。
上网是年轻人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网上聊天成了他们的时尚。2003年10月,殷凤鸣在网上聊天时,无意之间与王丽鹃相识,二人聊得非常投机,都有想见恨晚的感觉。从此以后,他们多次在网上相见,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
王丽鹃的家住在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冶金北路,父亲王先生50 开外,只有初中文化,是邢台市供水总公司的职工。母亲袁女士文化也不高,多年来一直从事家务。两口子书读得不多,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身上。他们的女儿王丽鹃,不仅聪明伶俐,而且长相也漂亮,已经是23岁的大姑娘了。她大学毕业后,在北京一家信息公司当职员。
殷凤鸣和王丽鹃见面后,来往越来越频繁。在一次约会时,各自都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发生了性关系。但好景不长,不知是什么原因,此后,殷凤鸣对王丽鹃的态度就变得冷淡了,殷凤鸣经常和王丽鹃因为一点小事就吵吵闹闹。王丽鹃心中非常苦闷,感觉殷凤鸣欺骗了自己的感情。
2004年3月,殷凤鸣和王丽鹃分手了。王先生作为王丽鹃的父亲,知道姑娘的事情之后,就频繁地给殷凤鸣打电话,说殷凤鸣跟女儿分手可以,但他欺骗了女儿,要赔偿女儿的损失。他还责骂殷凤鸣“算个什么东西,是骗子,是流氓!”当时,殷凤鸣没有任何反应,也没有再与王丽鹃来往。
这一年的11月28日,王丽鹃在网上又遇到了殷凤鸣,并约定第二天见面。晚间,王丽鹃在租住的房子里,辗转反侧睡不着觉,因为殷凤鸣的话一直响在她耳边:这么久以来才知道,真正喜欢我殷凤鸣的人是你王丽鹃。殷凤鸣还给王丽鹃发短信,说要请她吃饭。这些甜言蜜语都让她激动不已,至于心中的那些伤痛早已烟消云散了。
人性泯灭 毒手伸向女友
11月29日下午,王丽鹃在单位接到殷凤鸣的电话,约定下班后在大学见面。19时50分许,王丽鹃来到大学学生公寓。
进了殷凤鸣所在的1201室,王丽鹃把随身携带的黄色挎包放在单人床上,二人就聊了起来。但时间不长,又因分手的缘由问题发生争吵。二人互不相让,都越说越气愤,语言更加尖刻。殷凤鸣怒火中烧,按捺不住自己的情绪,站起身来猛扑过去,双手用力掐住王丽鹃的脖子不放,一会儿,王丽鹃窒息了。随后,殷凤鸣将王丽鹃拖到宿舍阳台,想把王丽鹃抛到楼下去。
20时许,1203室的同学小胡在宿舍里听见几声异常的闷哼声,就走到阳台,想看看是怎么回事。他看见住在隔壁的殷凤鸣和王丽鹃都在阳台上,而且哼声就是从王丽鹃的嘴里发出来的,就问是怎么回事。殷凤鸣不耐烦地说:“你别管,她有病!”见王丽鹃趴在阳台栏杆上,殷凤鸣紧挨着她,小胡觉得王丽鹃处境危险,就决定从阳台直接翻过去帮助王丽鹃。他翻到两个阳台中间的空调架上,只见殷凤鸣双手抱着王丽鹃的双腿,而双脚已离开地面,上半身和双手都在阳台栏杆外下垂着往下掉,立即伸手去抓王丽鹃,但没有抓住。王丽鹃从12层楼掉了下去。
小胡从空调架上返回自己宿舍的阳台,又进到楼里,在楼道里大喊:“殷凤鸣!……来人呀!出大事了!”1205室的同学小龙和1202室的同学听到喊声,都从宿舍里跑了出来。殷凤鸣也从宿舍出来了,情绪非常激动,拽着小龙就往阳台上冲,想跳下去。同学们一起动手,把殷凤鸣拉到1205室按住了。小胡当即给老师打电话。
当时,经过这栋学生公寓楼下的一位男学生听见楼上有人大喊,抬头看见一个人正从高处往下坠落,就赶紧向楼里的保安人员报告。保安人员跑出楼去查看,见王丽鹃平躺在楼西南角的草坪上,随即向保安队长报告,并通知楼里监控室的工作人员。保安队长安排人员在坠楼地点保护现场,并给学校保卫处及110、120打电话。
学校保卫处人员赶到,简单了解情况后,和同学们一起将殷凤鸣带到保卫处。此时的殷凤鸣情绪仍然很激动,问他事发时的情况,他一言不发。
抑郁障碍 被判处无期刑
海淀公安分局的警察赶至现场,发现死者颈部有环状掐痕,推断死前有明显窒息迹象,分析死者是他杀。后来经过鉴定,王丽鹃是被扼压颈部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警察发现殷凤鸣举止反常,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对殷凤鸣进行传唤,将殷凤鸣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殷凤鸣犯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王先生、袁女士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殷凤鸣及他的父母共同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袁女士的扶养费等共计50万余元。因此案涉及个人隐私,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在法庭审理中,殷凤鸣供述他实施了掐王丽鹃脖子,后将王丽鹃抛到楼下的事实。
经法庭调查,与殷凤鸣同住一个宿舍两年的同学反映,刚认识殷凤鸣时,殷凤鸣精神正常。但在案发前几个月,殷凤鸣的心情不好,特别压抑,眼神发直,反应迟钝。经过精神疾病法医学鉴定,殷凤鸣为心境障碍,抑郁发作。案发时受抑郁情绪的影响,对他的行为控制能力减低,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市第二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殷凤鸣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严惩。鉴于殷凤鸣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可对他从轻处罚。殷凤鸣的犯罪行为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遭受的经济损失,应由殷凤鸣及他的监护人殷先生、郭女士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2005年7月20日,法院判决殷凤鸣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殷凤鸣及殷先生、郭女士共同赔偿王先生、袁女士各项经济损失45.3万余元。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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