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胆囊手术
北京律师网
2024-10-11 17: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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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6日早晨,天气晴朗,寒气袭人。一起医疗纠纷案件的当事人魏冰早早来到了法院门口,一见到任法官,他便激动地奉上了一面绣着“为民做主 公正廉洁”八个金字的锦旗。
魏冰和黎红是一对夫妻,来自安徽省偏僻的农村。夫妇俩已经在北京打拼了五六年,虽然他们收入不多,还要供养远在安徽老家的老人和孩子,日子过得很清苦,但小两口却恩爱有加,生活得有滋有味。
2005年的7月的一天,妻子黎红觉得腹痛难忍,便就近来到医院诊治。大夫告诉她得了肝胆管结石和急性胆管炎,需要手术取出结石。虽然他们手头比较紧,但身体健康比什么都重要。8月1日,黎红住进了医院。第三天,大夫为她实施了胆囊切除手术。但手术的复杂程度超过了医生们的预想,在手术过程中,没有找到黎红的胆管结石。
魏冰得知这一消息后,情绪异常冲动,因为医院诊断黎红患了胆结石,但在手术中却没有找到,黎红白挨了一刀,还花了大笔的医疗费,这太冤枉了。他认为,这是一起医疗事故,便找到医院理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但院方却解释说,手术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医院没有过错,这不是医疗事故,不同意赔偿。双方各持己见,争执不下。
经人指点,10月,黎红向县医学会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为医院的诊治过程没有违反医疗常规,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在诊治过程中,医院也存有不足:一是对肝胆管结石的复杂性缺乏充分的认识,手术前B超没有确诊胆管下段结石的情况,未做进一步相关检查而仓卒手术,手术中由于技术原因未能解决胆管结石问题;二是未向家属告知肝胆管结石的复杂性。
拿到鉴定结论,黎红夫妇仍觉得咽不下这口气,决定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讨回公道,遂一纸诉状将院告到了法庭,要求医院赔偿他们的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补助费、父母赡养费、后续治疗费用等各项经济损失10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黎红入住医院治疗,就与医院形成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医院应当为黎红提供合格的医疗服务。而医院在对肝胆管结石的复杂性缺乏充分的认识,没有给黎红做进一步相关检查而且没有向家属告知肝胆管结石复杂性的情况下仓卒进行手术,造成黎红的胆囊被切除,虽不属医疗事故,但在手术中,医院确实存在不足,对这个后果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黎红住院的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应当由医院负担。
法院判决医院赔偿黎红各项损失7.6万余元。
拿到这个判决,魏冰的眼圈红了,他动情地对法官说:“一开始,我觉得自己是个外地人,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打官司的。虽然现在的判决结果离我的诉讼请求还有一些距离,但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对这个判决结果,我心服口服。我感谢法院,感谢法官!”(编辑:刘艺铸)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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