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最高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研讨
北京律师网
2024-08-26 11: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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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研讨

张军强调

学思想、讲党建、看成效、找不足

以主题教育成效助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王蓉)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依靠学习走向未来。作为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党和国家各项工作指南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如何自觉学习、常学常新?对照党中央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主题教育取得了哪些成效,有什么差距和不足?如何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打牢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基础?8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举行集体学习研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主持。

  据悉,此次学习研讨是为即将召开的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预备。学习研讨聚焦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等重要论述,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总结主题教育收获、体会,检视当前人民法院在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司法审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

  “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为我们开展好主题教育特别是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坚持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院的政治责任,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贯穿法院党建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主题教育这五个月,我们在思想上经受了一次洗礼,锻造了忠诚的政治品格、涵养了深厚的为民情怀、培养了爱岗敬业的担当精神”“要对照党中央的要求、党章党规的要求、人民群众的要求做好做实司法审判工作,常怀能力不够的危机感、加油充电的紧迫感、责无旁贷的使命感”“要跳出法院看法院,把法院工作融入国家治理的大局中”“要用最严格的制度做实‘不能腐’,用身边的典型案例做实‘不敢腐’,以组织的关心厚爱做实‘不想腐’”……会上,最高法院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主题教育的各项要求,谈思想、讲体会、论收获,就加快推进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意见建议。

  “大家围绕学思想、讲党建、看成效、找不足,作了很好的发言。既让人感同身受,也通过交流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为下一步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奠定了很好的思想基础。”结合大家的发言情况特别是谈到的问题,张军指出,“要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凝聚共识、实事求是、自我革命、自我剖析,牢记‘学思想’‘强党性’永远在路上、检视整改永远在路上,以主题教育成效助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围绕抓实理论学习、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效,张军从3个方面谈了体会——

  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忠诚与否,不是嘴上说,要看怎么干。只有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坚定对党的绝对领导的理性自觉,才能在遇到风浪考验和严峻复杂形势时站稳脚跟、辨识方向、把牢关键。理论学习的成果要体现在司法审判工作中,在坚定不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积极促进完善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做实,就必须时刻以人民群众作为感受公平正义的主体,而不是我们自己。作出案件裁判、制定司法政策,都要以人民群众的感受为标准,不能在自觉不自觉中,以法官自己认为客观公正来代替人民群众的感受。

  把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落到实处。不能“口号震天响,行动跟不上”,必须入脑入心,真正理解、认同、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实深化、内化、转化工作。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特质和理论品格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针对性地解决个人思想上根深蒂固、见怪不怪甚至习以为常的突出问题。

  学习研讨中,最高法领导班子还对主题教育情况进行了简要总结,对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出了要求。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央第二十二指导组精心指导下,最高法主题教育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人民法院深化落实的成果,是全体法院干警融会贯通、自我革命的成果,也是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在落实中深化、在深化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的成果。同时更要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在此基础上,以“诚”为要做好谈心谈话、以“真”为要做好问题梳理、以“深”为要做好案例剖析、以“严”为要做好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实”为要做好问题整改,高质量高标准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

  中央第二十二指导组组长许又声到会指导。最高法党组副书记邓修明,党组成员、副院长高憬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法纪检监察组组长、最高法党组成员张荣顺,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小荣作重点发言。最高法副院长陶凯元,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万明、杨临萍、沈亮、李勇,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淑梅,院机关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学习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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