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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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17: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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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驾车行驶时无故遭别,可谓在所难免。而有些司机不能理智地控制自己,毫不示弱地与对方较劲以分雌雄。殊不知,这往往会引发事端,不仅影响交通,还会害人害己害双方家庭。
2004年11月25日20时许,郝华南与朋友一起喝完酒后,乘坐任温冬驾驶的夏利车回家。当车辆行驶到通州区梨园镇群芳三园小区附近时,任温冬在超越王梦寒驾驶的一辆蓝色桑塔纳轿车时,无意中别了那辆车一下。王梦寒开着桑塔纳轿车很快超了过去,并狠狠地别了郝华南乘坐的夏利车,把夏利车别到了路边。
郝华南立时火冒三丈,让任温冬坐到副驾驶的位置上,自己坐到司机位置。这时,王梦寒从桑塔纳轿车上下来了,质问郝华南:刚才你为什么别了他的车。双方丝毫不让,发生口角。郝华南气势汹汹地说:“有本事你别躲,我撞死你!”说着上了车开车向后倒去,王梦寒当即躲开了。
郝华南驾驶着汽车回到群芳三园小区,刚进大门,发现王梦寒也驾着那辆桑塔纳轿车进来了。郝华南猜疑王梦寒是在对他进行尾随,当即下车,什么也没说,与任温冬一起对王梦寒进行殴打,很快被众人劝开了。王梦寒从地上捡起在打斗中掉在地上的手机,说要报警。他见郝华南等人又追了过来,就边说边跑,车也扔在了路边。郝华南听到王梦寒要报警,为了证明自己有理,也打电话报了警。
脸上和身上都有血的王梦寒回到家里,把妻子夏枚芹吓坏了。王梦寒解释说,是被楼下的几人给打的,没有什么事。妻子立即打电话报警。其实,王梦寒住在群芳三园小区25号楼,郝华南住在这个小区的26号楼,但彼此并不认识。
21时20分许,梨园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布警,警察开着车来到群芳园小区。他们发现小区里大门西侧甬道上有一片血泊,血泊北侧有滴落的血迹,就向站在附近的郝华南了解情况。这时,夏枚芹跑过来向警察报警,说桑塔纳轿车是她丈夫的,他被人打得头破血流。警察让夏枚芹把她丈夫叫来,夏枚芹就给家里打电话。听说有人欺负大哥,郝华南的弟弟郝华北和他的朋友李致为也来到小区大门附近。
过了几分钟,28岁的王梦寒从小路上骂着走来,大声质问:“刚才是谁打我了?”警察向他走过来说:“你先把事情的经过讲一下!”王梦寒没有理会警察,把警察推到一边,愤怒地冲向郝华南。任温冬和郝华北等人见到这种情况,向王梦寒围了过去。
憋着一肚子火没有地方发的王梦寒突然从后腰抽出匕首,刺向郝华南左臀等处。郝华南叫了一声倒在地上。见哥哥受了伤,郝华北冲了过去。王梦寒又向郝华北的左侧腰背部扎了一刀,郝华北一转身,捂着后腰叫了一声退到警车后蹲在地上。
这时,郝华南站了起来,与任温冬、李致为一起把王梦寒围了起来。眼睛气得发红的王梦寒持刀又扎了郝华南一下,急忙松开手。结果,刀留在了郝华南身上。警察、保安和围观群众一起上前,把王梦寒按在地上将他制服。
及时赶到的急救车将下体与臀部受伤的郝华南和后腰部受伤的郝华北拉回医院急救。20岁的郝华北被刺破肠系膜上动脉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郝华南臀部、阴部被刺伤,所受损伤属于轻伤。王梦寒也受了伤,也到医院进行了治疗。
市第二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梦寒遇事不能正确处理,在民警处理事件时持刀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因王梦寒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郝华北的父亲、母亲、女儿和郝华南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郝华南在案件起因上有过错,应自己负担一定的经济损失。
2005年6月13日,二中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王梦寒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郝华北的父母、女儿,郝华南4人丧葬、医疗、交通、抚养、抚养人生活、死亡赔偿等费用共计29.8万余元。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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