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孩子成了医疗废物
北京律师网
2024-10-11 17: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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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还有用,他们怎么能说是废物?死胎就能随便扔吗?”在丰台法院的法庭上,作为原告的蔡宝向被告北京某医院发出了质问,也问出了中国首例死胎处置权归属案。
2005年2月5日,蔡宝的妻子乔霞怀孕7个多月,在大兴区的一家私人诊所治疗感冒20天后,乔霞胎动减少。3月4日,乔霞到某医院剖腹产下一个死胎。随后,乔霞的丈夫向警方报案控告私人诊所非法行医,当蔡宝想去给死胎做法医鉴定取得证据时,想不到医院已经把死胎当作“医疗废弃物”处理了。随后,蔡宝夫妇将某医院起诉到丰台法院,要求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胎死腹中,疑是私人诊所惹的祸
36岁的蔡宝是一位老实巴交的农民,老家在河南柘城县农村。由于家里实在太困难,几年前他和妻子乔霞随着打工的大军来到北京谋生。因为夫妻两人都只有小学文化,妻子只好帮别人打零工,蔡宝则靠着自己的一把力气蹬三轮车维持一家人的生计。
当蔡宝在北京南四环外大兴区的一片旧民房里,以每月200元钱租下一间黑糊糊的小房子住下时,他和妻子已经很知足了。在这个不到8平方米的小院里,与他们一起租住在这里的有七八户人家,都是蹬三轮车为生的外地打工家庭,因为没有孩子的拖累,他们的条件已经算好的了。蔡宝每天早出晚归,挥汗如雨,卖着苦力,两口子每月打工赚来1000多元钱,除了维持生计还略有剩余。
2004年秋天,他们开始实施盘算已久的计划。很快,妻子的肚子水涨船高,这对他们夫妻来说简直是个天大的喜讯。每天蹬三轮回家,蔡宝第一件事就是趴在妻子的肚子上听听孩子的胎动,他一边听一边高兴地说:“嘿嘿,这小子在里面练少林拳呢,准是个儿子!嘿,又踹了我一脚。”
蔡宝只等着妻子一朝分娩,抱上孩子回家让父母高兴高兴。天有不测风云,可这风云却偏偏落在这对辛苦的夫妻身上。2005年的春节刚刚过去,已经怀胎7个月的妻子却不小心患上了感冒。刚开始只是轻微的感冒症状,两口子都没在意,觉得扛一扛就过去了。可拖了几天后乔霞开始发烧,这下愁坏了蔡宝,他知道大医院太贵,舍不得好不容易赚来的那点血汗钱,于是蔡宝就蹬着三轮车把妻子送到大兴区一家私人诊所。
让蔡宝没有想到的是,一场小小的感冒,妻子在这个私人诊所竟然治疗了20天。在这段时间里,妻子逐渐出现腿肿、脚肿的情况,后来全身也开始浮肿。
更让蔡宝夫妻担心的是,妻子的胎动一天比一天微弱,到2005年2月底,妻子的感冒痊愈了,但肚子里的孩子却完全没有了声音。每天都趴在妻子的肚子上听胎动的蔡宝再也听不到儿子练少林拳了。第二天,妻子的肚子里还是悄无声息。第三天,依然没有任何声音。
“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孩子不会胎死腹中吧?”蔡宝一直不敢说出自己的猜测。直到第五天,也就是2005年3月4日凌晨两点多,妻子痛得在床上直打滚,蔡宝发觉情况越来越不好,无奈之下才连夜把妻子送往北京某医院。
但是,一切都晚了!经过医院专家的紧急会诊,结果与蔡宝料想的一样,医生的听诊器里也听不到任何胎动。没办法,先保住妻子要紧,蔡宝含泪在手术通知书上签了字。3月4日凌晨3点多,他的妻子剖腹产出一个4公斤重的男婴,但青紫色的畸形胎儿全身高度浮肿,已经没有任何生命的迹象。
销毁死胎,孩子成了“医疗废物”
“一定是那个私人诊所有问题,不然这个孩子不可能就这么没了?”蔡宝认定导致孩子胎死腹中的罪魁祸首是那个私人诊所,但是,要找人家讨个说法要有证据啊!
于是,蔡宝开始四处寻找证据。此时,好心的医生也注意到胎儿畸形,3月4日9点多钟,医生找到蔡宝夫妇,建议他们对胎儿进行尸检。蔡宝连忙问:“尸检能不能查出是不是感冒期间大量用药造成的死亡?”
好心的医生却给了一个不确定的答案,说尸检也不一定能够完全查出死胎的病因。蔡宝怕花冤枉钱,夫妻两人商议后,决定不做尸检。
医生临走的时候告诉蔡宝夫妇:“如不同意尸检,医院就按常规进行处理了。”这时候,蔡宝并不明白,医生所说的“按常规进行处理”是怎样处理。
孩子死后,义愤填膺的蔡宝立即到大兴区红星派出所报案,准备控告私人诊所非法行医。但是,警方告诉蔡宝说:“要控告非法诊所,必须有医院的死亡证明,你赶紧去医院开死亡证明吧!”
3月7日上午,蔡宝来到某医院要求开具孩子的死亡证明。医院很快按照蔡宝的要求,出具了“胎儿为死胎且为多发畸形”的诊断证明。
但是,事情注定了一波三折,当蔡宝把死亡证明拿给警方时,警方告诉他证据还不够确凿。
“孩子是从母亲的肚子里取出来的,只要能对孩子进行鉴定,毛病出在哪里肯定能够查出来!”蔡宝赶忙向警方提出要给孩子作法医鉴定。随即,红星派出所出具了法医鉴定委托书。
但是,当3月9日蔡宝拿着委托书来到医院,准备为孩子做法医鉴定时,医生却告诉他:“医院已将死胎作为‘医疗废弃物’处理了!”
“医疗废弃物?”刚刚听到这个陌生的专业名词,蔡宝愣住了,七个月怀胎,七个月的心血,结果得来的就是这个冰冷的事实!蔡宝一下子傻眼了,索赔无望不说,医院凭什么把自己的孩子“处理”了?而且还是当作“医疗废弃物”销毁掉了!
这个欲哭无泪的河南大汉顿时蹲在地上,他眼泪汪汪地说:“从3月4日生孩子算起,到3月9日仅仅6天,我的孩子还有用啊!你们也明明知道,对孩子的法医鉴定将直接影响我们索赔!你们凭什么把我的孩子处理了?没道理啊!”
但是,医院给蔡宝的答复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胎死宫内娩出的死胎应属于病理性医疗废物,应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集中处置,而且这是我国医疗机构长期以来的通行做法。我们曾劝说你们进行尸检,但你们明确表示不进行尸检,也没有表示你们自行处理死胎,我们只好按照常规对死胎进行“处理”了。
状告医院,只为捍卫死胎处置权
在妻子产下死胎后,蔡宝曾经询问过医生可不可以给孩子做司法鉴定,医生当时的回答是“7天之内都可以进行法医鉴定”。蔡宝不明白,为什么医院说话不算数?当蔡宝获知孩子被擅自处理的时候,一气之下拨打了110报警。随后他跑出医院,买回一个录音机偷偷藏在衣服里,再次返回医院,准备用录音作为证据。
但是医院给蔡宝的回答是:尽管我们说过7天之内都可以进行法医鉴定,但你们夫妇之前从未提出要冷冻死胎,也没提出要医院代为保管。如果要医院保存死胎,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也要有一套手续。死胎按医疗废品处理是惯例,死胎不具备任何法律意义,不需要按照一般尸体处理方法进行处理,死胎的父母也没有对死胎的处分权。
“我的孩子我做主”。只有小学文化的蔡宝不了解那么多规定和法律,但他明白一个道理:如果孩子的尸体没有被处理掉,一旦查明是因为私人诊所大量用药导致的死亡,这就是我状告私人诊所的证据。但是,现在证据没有了,那么没有经过我们同意而擅自处理了孩子尸体的医院就必须对他们的行为负责。
没有证据,私人诊所是告不成了,憋了一肚子委屈的蔡宝决定:状告把自己孩子当作废物处理掉的医院,捍卫死胎的处置权。
由于家徒四壁,没有足够的钱打官司,蔡宝不得不自己写起诉书和陈述状,许多字不会写,他就用拼音拼下来,拿到打印的地方,让打字的人帮他“填空”。就这样,一份诉状,蔡宝就写了将近20天。
之后,蔡宝向丰台法院提起诉讼。为了打官司,蔡宝准备了一叠厚厚的材料,其中有医院诊断书、市公安局受理案件后的回执,还有满满两大页民事起诉状。
2005年5月20日,丰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备受关注的中国首例死胎处置权归属案。
在法庭上,原告蔡宝称,被告未经我同意就把婴儿的尸体给私自处理了,致使我追究私人诊所责任的证据丢失,因此我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7000元、误工费2万元、营养费6000元、交通费100元、通讯费50元,精神抚慰金1.2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被告某医院辩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死胎应属于病理性医疗废物,应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集中处置,而且这是我国医疗机构长期以来的通行做法。死胎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自然人,家属对自然人遗体享有的权利义务不适用于死胎,我们按规定处理完全合法。
在法庭上,蔡宝出示了自己收集的证据,包括他在3月9日和医院妇产科主任对话的录音证据。医院方面在听完录音后表示,死胎已于3月7日被处理。原告方从未提出要冷冻死胎,也没有提出要医院代为保管,却在3月9日突然提出索要死胎,显然已经来不及了。
“连胎盘都不是废物,我4公斤重的儿子怎么就成了废物了?我的孩子还有用,他们怎么能说是废物?”蔡宝的情绪十分激动。
法院查明,本案争诉的焦点问题是医院在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有无权利处置原告娩出的死胎。目前,对死胎如何处置,医疗机构管理部门尚无明确规定。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死胎不具有法律人格,不享有民事权利,故死胎不属于尸体。但其具有物的属性,死胎应归娩出死胎的产妇所有,产妇享有对死胎的合法处分权。某医院未经原告同意,按照医疗废物自行处理死胎,侵犯了原告的知情权,并给原告造成一定的精神痛苦,故医院应承担侵权责任。考虑到医疗机构管理部门对死胎的处理尚无明确规定,所以对医院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的数额,法院适当作了考虑。
日前,丰台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判决北京某医院给付乔霞精神抚慰金2000元,就其侵权行为以书面形式向乔霞赔礼道歉。(编辑:刘艺铸)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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