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京城商业第一贪
北京律师网
2024-10-11 17:26:11
0

  重拳打击商业贿赂成为2006年司法机关反腐败斗争的重中之重。4月28日,市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涉及重大经济环节的商业贿赂案件进行通报。在通报的4起商业贿赂案中,原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科技处处长温梦杰“荣登”榜首,他也是市司法机关重拳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以来第一个被判处死刑的官员。
         亦官亦商温梦杰  深知市场潜规则
  温梦杰于1956年出生在河北省乐亭县,1984年从北京金融学院毕业后,分配到北京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科技处工作。1987年温梦杰成为北京工商银行科技处副处长。无论在专业领域还是在仕途上,他都是属于领导赏识、同事羡慕的幸运者。1989年温梦杰赴澳大利亚留学,攻读应用电子专业硕士学位。1992年毕业回国后,他和妻子一起创办了一家科技公司。但是,尽管温梦杰在专业领域堪称天才,但真正当起公司老板来却困难重重。公司做了几年也不见起色,这时候,他开始后悔轻易放弃了副处长的位置。
  仿佛上天眷顾,1994年,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引进科技人才,温梦杰凭着曾经担任北京工商银行科技处副处长和在国外获得电子专业硕士学位的优势,重新回到银行系统,担任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科技处总工程师。
  温梦杰把自己开办的公司交给妻子打理,重返银行系统专心致志地当起了总工程师。当时在北京农行中,温梦杰是计算机技术的一流高手,为单位的技术保障立下了汗马功劳。由于温梦杰在业务上表现出的高超才能,加上曾经下海开办过公司,他很快就从一名技术人员被提拔到领导岗位。1997年,温梦杰升任北京农行下属的北京金信思创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1998年温梦杰又被任命为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科技处处长。温梦杰亦官亦商,风光无限。
  科技处是北京农行的一个部门,与北京分行下属的北京金信思创电脑公司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主要职能是负责分行系统计算机和网络系统的技术支持,负责设备、软件的采购。
  温梦杰刚到科技处时,处里只有由二三十人,随着银行系统电脑的普遍使用和银行网络的发展,科技处也发展壮大到八九十人,科技处长成为本单位内部一个炙手可热的位置。但是,温梦杰看重这个位置却不仅仅是一个处级干部,而是这个位置所掌握的实权,以及实权背后蕴藏着的巨大利益。这个利益就是购买电子设备时的回扣,在圈内,这种回扣几乎是一种人人遵循的游戏规则。
          犯罪手段高智商  贪欲无度大胃口
  对金钱没有克制的贪婪与渴望,让温梦杰的道德防线完全崩溃了。怎样利用手中权利为自己多捞钱,成了温梦杰梦寐以求的大业务,这位电脑天才很快就成了一个贪得无厌的敛财高手。
  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为拿到一张订单,许多供货商往往不择手段,而那些手握采购审核大权的人借此轻松捞一笔,这就是采购之外的潜规则。这种行业回扣,一方是巴不得送,一方是巴不得要,两个巴掌一拍即合。
  温梦杰自己开过公司,自然明白如何收取回扣才不露痕迹。而且,温梦杰很不屑于要个十万八万的零花钱,他出手从来都是大手笔,而且操作起来也足见其智商之高。
  1998年,温梦杰大权在握后,为了给自己索要的回扣提供一个存钱的“保险柜”,他立即让侄子在南方证券北京方庄营业部开设账户。其后,温梦杰将索取的回扣陆续存入这个账号。后来,为掩人耳目,温梦杰还让侄子用一个吴姓同学的身份证开了一个活期账户,将从营业部账户中兑现的现金存进这个账户,再转入其他账户。如此一来,温梦杰建立了一个颇为隐蔽的回扣转移渠道,赃款几经转手后就没有了痕迹,为他日后大肆收受商业贿赂打下了屏障。
  1999年初,走马上任不久的温梦杰开始施展索贿拳脚。在北京农行与某公司签订一份合同后不久,温梦杰就主动打电话给这家公司的老总,在一两句似是而非的客套话之后,那位老总明白了温梦杰的意思:他要这个项目利润的三分之二!
  无奈之下,那位经理只好乖乖拿出了他们三分之二的利润。很快,一张40万元的转账支票顺利地转入温梦杰侄子开设的账户。
  而这只是温梦杰小试牛刀。此后,温梦杰受贿的全是上百万元。用类似的方式,在温梦杰的威逼利诱下,一个个业务单位的一笔笔回扣款流进了他个人的腰包。在被温梦杰敲过竹杠的公司中,甚至还包括国内赫赫有名的大公司。
  6年下来,温梦杰共索取商业贿赂款1073万元、贪污公款432万元。涉案金额竟然达1505万元!有专业人士计算过,温梦杰受贿、贪污数额竟占了北京农行与这些公司所签订合同总额的八分之一!
          谁要堕入钱网  必将落入法网
  与其他贪官不同的是,极具商业意识的温梦杰从业务单位收受的回扣和贪污的钱,并没有挥霍或者转移到境外,而是用这些钱进行房地产投资。温梦杰陆续投入北京最繁华的商圈建外SOHO和阳光100的3套房产里面。
  在温梦杰屡屡得手,收取了大量回扣的同时,他也为彻底埋葬自己掘下了坟墓。2004年6月,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接到一封举报信,举报温梦杰用巨资购买建外SOHO的商品房,其支出明显超过了合法收入。根据举报线索,办案人员迅速前往北京红石建外房地产公司进行查证。红石公司的财务资料显示:2002年11月,温梦杰以妻子名字购买了建外SOHO上千平方米、价值3400万元的3套预售商品铺面房,到2004年6月底已付款3200余万元。
  检察官们迅速找到温梦杰的妻子,就购买建外SOHO房款一事进行核实。其妻证实,建外SOHO的3000余万元房款主要是温梦杰出的,至于他哪来的钱,她并不清楚。
  2004年7月24日,温梦杰因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市检察院依法逮捕。在温梦杰被拘捕前,他与妻子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对这3套商品房的最后分配,其中一套价值1600余万元商品房归妻子所有,而这3套房产的房款里,究竟有多少是温梦杰妻子的投入,温梦杰说不清楚。但是,有据可查的是,温梦杰把受贿和贪污的公款,几乎全部投入这3套商品房里了。
  可笑的是温梦杰自己认为收受回扣只是“商业惯例”而已,他认为自己拿的不是国家的钱,银行与业务单位签订的合同价格都是在总行规定的允许范围之内的,他要的钱都是供货方的利润的一部分,没有给国家、给农行带来损失。温梦杰难道不明白,这已经不是损失的问题,而是犯罪的问题?
  温梦杰还天真地说:“我愿意把向供货方索取的钱款全部退出来。同时,我希望司法机关在处理我的问题时考虑到我的贡献,考虑到我拿的业务单位的钱没有给分行造成损失,从轻处理。”
          商业惯例作幌子  难遮受贿贪污罪
  2004年7月24日,温梦杰被逮捕。经过10个多月的艰苦奋战,侦查员终于彻底查证了数百笔与购房有关的往来款项。温梦杰共索取贿赂款1073万元、贪污公款432万元的犯罪事实也清晰起来。很快,温梦杰被起诉到了法院。
  2005年10月13日,市第一中级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法庭上,温梦杰仍然为自己进行狡辩,把自己向业务单位索要回扣、贪污说成是想办基金会,为单位职工谋福利,试图减轻自己的罪责。
  在法庭审理中,温梦杰不停地搓着双手,在被告席上挪动着身体。这位手握大权的处长,多次为自己的敛财行为进行可笑的辩解。
  “我要的这1000多万元是利润返还款,没有损害国家利益,更不是为了自己,我是为了单位员工谋福利。”温梦杰说:“金信思创实际上承担了科技处近100名员工的福利、车辆、奖金等开支,月初我要考虑这些人的工资从哪儿出,月底要考虑奖金从哪儿出。”
  为部下谋福利何必遮遮掩掩?温梦杰的辩解不能获得公诉人的认可。如果是代表金信思创向供货商要钱,完全可以在供货商平账时出具金信思创的发票,而他却私下通过一位朋友的公司出具发票,并给了朋友手续费。公诉人认为,温梦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索取他人财物,贪污公款,已构成受贿罪和贪污罪。
  经过两天的连续审理,法院认定:温梦杰在1999年2月至2004年2月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向业务关系单位索取钱款,共计1073万元。2003年6月至2004年6月间,温梦杰在采购ATM自动柜员机的过程中,采用欺骗的手段,将本单位公款共计432万余元非法占有。并利用这1500万元,以妻子的名义在建外SOHO购买了一套房子。
  法院认为,温梦杰已构成受贿罪和贪污罪。温梦杰所犯受贿罪、贪污罪的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其所犯受贿罪的罪行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且具有索贿情节,依法应予从重处罚;所犯贪污罪的罪行亦极其严重,本应判处死刑,鉴于所贪污的公款已被追缴,对其所犯贪污罪可不立即执行。
  2005年12月20日,市第一中级法院对温梦杰贪污、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温梦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在被宣判死刑后,温梦杰表示要上诉,他仍然坚持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受社会风气和商业惯例的驱使。
  温梦杰的发家和破灭史是一部生动的商业贿赂反面教材,它说明:打击商业贿赂,首先要从“实权人物”身上开刀。
  为什么温梦杰能频频从别人的口袋里掏钱?诚如一位私企经理所言:市场竞争太残酷,谁愿意得罪温梦杰这个实权人物呢!很显然,正因为希望得到温梦杰这个“实权人物”的帮助,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大多数生意伙伴才不得不委曲求全,把白花花的银子奉送到温梦杰的手中。
  一个科技处的处长,在6年时间里竟索取贿赂、贪污公款达1500多万元,的确让人心惊。回过头来看他的犯罪道路,贪婪无疑是温梦杰犯罪的内因。但是,如果单位有一套无缝可钻的严密采购体系,有完善的规章制度,他的贪婪也作不了这么大的怪。在缺乏监管的状态下,温梦杰的贪婪才有了发酵的土壤。(编辑:刘艺铸)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相关内容

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尽孝...
尽孝数十载被养父母扫地出门,财产纠纷再起纷争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24 16:11:06
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车祸...
车祸撞出的“一家人”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
2024-10-24 16:11:04
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追踪...
追踪彩票谜团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2024-10-24 16:11:03
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无名...
无名就无房?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2024-10-24 16:11:01
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同居...
同居十载被弃人财两失 历时四年诉讼追讨财产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
2024-10-24 16:10:59
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二女...
二女争抢一夫 夫亡再争房产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
2024-10-24 16:10:58

热门资讯

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国务院印... 民主与法制网是由中国法学会主管、《民主与法制》社主办的中央政法媒体,于2000年上线开通。2014年...
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债务到底... 债务到底转没转?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
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继子强占... 继子强占房 八旬老太告子搬家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
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新老“代... 新老“代表”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
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赖账高手 赖账高手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
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七旬老太... 七旬老太上法庭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
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越俎代庖... 越俎代庖 弟弟起诉兄嫂婚姻无效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
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证监会就... 民主与法制网是由中国法学会主管、《民主与法制》社主办的中央政法媒体,于2000年上线开通。2014年...
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丈夫被逼... 丈夫被逼跳楼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
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推理还原... 推理还原真相 公正解决纠纷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