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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17: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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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运输公司原经理王贵宝曾于2003年12月被市第一中级法院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5年12月20日,与王贵宝案有牵连的某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单文锐因向王贵宝行贿和虚报注册资本,在市一中院接受判决。
虚假验资,骗取工商执照
1996年年底,当时37岁的某车辆公司工作人员单文锐以给公司创收为名,开始运作成立实业公司。当时他就盘算:既然要办公司,就搞个大的,有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公司。
他请朋友程先生帮他到市工商局办理有关手续。程先生当即表示,这个忙可以帮,但必须是国企控股,注册资本最低3000万元。单文锐说没有那么多注册资金,就让程先生帮他想办法。程先生胸有成竹地说,给他20万元的活动费用,保证办好全部手续。
单文锐找到老上级、已离休的车辆公司原总经理刘先生帮忙。刘先生带着他找到车辆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先生。张先生安排经营一部经理、副经理与单文锐洽谈具体事宜。最后商定同意成立实业公司,以车辆公司的名义出资2550万元,占股份的51%。但车辆公司只出手续,不实际出钱,不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参与经营活动,实业公司每年向车辆公司缴纳管理费10万元。
单文锐又通过朋友李先生认识了他所在的商贸集团法定代表人古先生,和李先生暗中商量,想让商贸集团充当实业公司的另一家股东。一天,李先生对古先生谎称,要用商贸集团的公章出具个人工作证明。见是老部下,古先生也没有在意。李先生就在投资注册实业公司的材料上盖了商贸集团的公章。于是,商贸集团作为实业公司的另一个股东,名义上出资2450万元,占股份的49%。
1997年3月3日,程先生拿来两张中国银行的进账单。单文锐在一张进账单上填写了商贸集团和实业公司的名称、2450万元的金额以及开户入资的账号,让小刘填了另一张,即车辆公司2550万元的进账单。
过了一段时间,程先生把盖有中国银行核准章的两张进账单拿了回来。自然,程先生没有向实业公司注资账号入资,至于中行的章子是怎么盖上的,程先生没有讲,但见多识广的单文锐对其中的奥秘,也能猜出几分。
应单文锐的邀请,一家审计师事务所所长和一位注册会计师来到单文锐的办公地,审核实业公司验资手续的有关材料。他们审验了公司章程、名称预先核准书、业务约定书,最后审验银行的两张进账单,但既没有到银行实际查验,也没有向付款公司核验。审计师事务所于3月21日作出验资报告:实业公司申报的注册资金5000万元已全部落实。
单文锐通过徐先生请市工商局下属服务公司副总经理胡先生代办了实业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
就这样,实业公司于1997年5月15日挂牌成立了,法定代表人是单文锐,注册资金5000万元。早在3月7日,实业公司在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就开立一个结算账户。但开户后一段时间没有往来业务,一直到了6月18日,才存入第一笔款,但只有1000元钱。
感恩行贿,送东芝背投彩电
1998年9月28日,单文锐通过一番苦心经营,实业公司争取到了合作开发小关北里市运公司四场土地的项目,但合同写明,要给付定金2500万元。实业公司流动资金奇缺,乐此不疲的单文锐只好于11月贷款1000万元给付了市运公司。
为解决其余定金,1999年1月,单文锐找到一家集团公司总裁叶先生,希望合作开发小关项目的房地产工程,但首先要支付1500万元定金。有房地产项目开发,何乐而不为?叶先生借了1500万元给了市运输公司。但土地改变使用性质的问题一直没有解决,集团公司后来退出了这项预期收益丰厚的合作。
2001年5月,为合作开发小关北里市运公司的房地产项目,单文锐与一家创业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杨先生协商,共同成立瑞华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项目公司,商定实业公司和创业公司各注入资本2600万元,各占50%的股份。
当时,创业公司资金紧张,实业公司更没有钱,他们通过一位“朋友”介绍,由一位副镇长、镇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出面,由当地银行借款用于注册验资,欺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了北京瑞华房地产开发公司。注册后,创业公司支付了2600万元的银行利息和注册手续费10万余元,镇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撤回了垫资。
早在1996年,单文锐就认识了市运输公司原经理王贵宝。当时,王贵宝还是分公司的经理。1999年1月,王贵宝担任市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后,单文锐经常向他抱怨交付了定金、土地改变不了性质、资金周转困难。2月,单文锐一再说实业公司资金周转不灵,向市运输公司借了300万元,讲好借期两个月,利息12%。3月,单文锐说实业公司资金紧张,又向市运输公司借款100万元。4月,单文锐再次借款100万元。三次共借了500万元,但几笔借款都没有按期偿还。到了2001年6月,单文锐还欠100多万元未还。王贵宝多次派人催款,7月17日,单文锐才将所欠最后一笔100万元本金、利息还清。
在单文锐的借款尚未还清的2001年5月,王贵宝买的朝阳区慧忠北里和祥苑的新房装修完了。一次,两个人一起吃饭,在闲聊中,王贵宝问单文锐家看的是什么电视,单文锐说是背投。王贵宝佯装开玩笑说:“我家装修完了,你还不做点贡献,也给我弄一台?”拿了人家的手短的单文锐把这句话放在了心里。
一个周末,单文锐给王贵宝打电话,说正在逛商场,准备给他买一台电视机,已经看中了一款东芝背投。王贵宝假意推脱了一下,单文锐则坚持要给他买。几天后,单文锐到市运公司王贵宝的办公室把电视机提货单交给了他,王贵宝的妻子从奥体东门的国美电器提了货放在亚运村的新家里。这台东芝牌落地式43D7UC型投影电视机的价格是1.3万余元。
获刑三年,罚金160万元
在市运输公司原经理王贵宝一案中,涉及到的挪用公款罪,就是王贵宝违反公司规定,没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个人决定将1100万元借给实业公司等单位用于偿还欠款;受贿罪则是让单文锐及他的公司为王贵宝垫付部分购房款和购买背投电视机。
市检察院在办理王贵宝挪用公款、受贿一案中,发现单文锐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犯罪,遂致函市公安局要求查处。公安局于2005年2月立案侦查,4月2日将单文锐抓获。
市第一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单文锐在申请公司登记时,使用虚假证明文件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妨害了国家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已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单文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数额较大,又构成行贿罪,依法应数罪并罚。
2005年12月20日,一中院以虚报注册资本罪、行贿罪两罪并罚,判处单文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60万元。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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