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从女工到皇后
北京律师网
2024-10-11 17: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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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装修考究的客厅里,大屏幕电视机正在播放女主人2003年8月15日在梅地亚中心举办的51岁生日庆典。场面隆重热烈,各界宾客如云,众星捧月般簇拥着被大家称作金融皇后、满面春风的女主人于珊瑚。众人对她是一片赞扬声,夸她是金融业的雷锋、活菩萨。

  正是这段录像,使几百名热心抄股,大多数生活并不宽余的中老年人拜倒在这位“股神”面前,企望得到她的帮助,为自己带来好运。

             股民结识金融皇后

  2004年春节过后,白先生通过朋友介绍参加了一次于珊瑚组织的投资者联谊活动,认识了人称于总的于珊瑚。听说于珊瑚做证券投资,个人理财非常成功,让好几百名股民都受益了。在交谈中,于珊瑚还对她讲,有人帮她操盘,上边有信息,知道那种股票升值。第二天,白先生和妻子应邀到于珊瑚家做客。于珊瑚播放了自己在梅地亚中心举办生日庆典的光盘。白先生见庆典上的股民对于珊瑚的高度评价,就问于珊瑚是如何操作的。于珊瑚夸夸其谈,不说投资技巧,专讲成就,说她一周能赚一辆桑塔纳,十几天就赚一栋楼房,回报率很高,帮了不少下岗职工、老头、老太太。白先生得知在她那里投资,不仅能保住本钱,还每月返还1%的利息,就陆续把妻子下岗买断工龄的5万元和家里积攒的5万元都交给了于珊瑚。后来,他陆续收到7500元利息。

  3月,刘女士听人介绍,钱存到于珊瑚的公司里可以得到12%的年息,她就带着6万元现金去了于珊瑚家。当时见到三四个人,都是来投资的。于珊瑚让大家看了那段过生日的录像,并介绍说:“我一是投资期货,二是投资股市,我还开了一家公司。你们把钱放到我这儿,不用你们去炒股,因为你们炒不好就把钱赔进去了。我的公司有高手运作,你们就在家等着拿利息。有很多人在股市炒股赔了,退出股市后把钱都存在我这里,我用两年就给他们补回来了。”刘女士信以为真,当天中午,就把6万元存入一个存折,交给了于珊瑚并签了协议书。后来,她先后拿到8个月的利息。

  王女士通过宋老师认识了于珊瑚,听说于珊瑚是金融皇后,股神。她来到于珊瑚家拜访,于珊瑚自称在大学里学的是金融,现在,业绩比较突出。于珊瑚还向王女士拿出了她担任北京一家投资公司财务经理的证件。于珊瑚的助手兼司机韩先生介绍了于珊瑚的突出成就,放了她生日的光盘,还说于珊瑚的股民有数百人。于珊瑚则夸下海口:在股市、期货领域,十个人做,八个赔,一个挣,一个平。而她极具天赋,从来没失过手,她现在的钱几辈子也花不完。于珊瑚还带王女士去了她的公司,经理杜先生接待了她,替于珊瑚吹嘘了一番,还打保票说,即使她做赔了,公司也能做担保,鼓动王女士投资。同时告诉她,100万元以下给12%的利息,100万元以上给15%的利息,如果业绩好还有浮动。王女士在3月末到于珊瑚家给了她一个55万元的存折和5000元现金。过后,她拿到了5.6万余元的利息。

  于珊瑚在1998年至2004年的7年时间内,以投资证券、期货为他人理财为名,以没有风险为诱饵,允诺给付高额回报、隐瞒资金真实用途,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骗取180余人集资款1600余万元。

             股神理财绝技超群

  2003年10月,王先生的一位朋友向他介绍说,于珊瑚投资股票、期货,特别成功,已经是个“富婆”了。王先生与于珊瑚见面后,于珊瑚告诉他,她做股票、期货已经7年了,有很多人委托她做都赚了钱。如果拿钱交给她来做,保证本金不亏,而且付给利息,没有任何风险。11月5日,王先生给了于珊瑚11万元。12月5日,于珊瑚支付他第一笔利息1.1万元。王先生觉得于珊瑚说话算数,讲诚信。

  于珊瑚还鼓励他做市场,就是介绍朋友投资。王先生介绍了张女士等人与于珊瑚认识,他们都投了资。于珊瑚按照这些人投资额的1%给了他好处费。王先生介绍的人再介绍他人投资,于珊瑚也给王先生好处费,王先生共收到好处费2万余元。

  为吸引更多的人投资,2004年1月,于珊瑚说要给王先生买一台小轿车,就以王先生的名义在一家商贸公司贷款买了一辆东风雪铁龙爱丽舍轿车,价款14.1万余元,首付款1.4万余元,并办理了期限5年的贷款,月供2400余元。于珊瑚给了首付款,并偿还了10个月的贷款。平时,于珊瑚还给王先生加油的钱。10月,王先生要买房子,于珊瑚非常大方地给了他6万元。于珊瑚共给了王先生13个月的投资利息。面对客户,于珊瑚就介绍说王先生是她的秘书。其实,于珊瑚从来没有对王先生说过让他做秘书。

  平时,于珊瑚每天坐着专职司机开的黑色桑塔纳2000型轿车,由王先生开着爱丽舍轿车陪着,去石景山八角、首钢宿舍、西坝河等地,在北京各处转,谈客户,送利息。有时就在办公室里喝茶聊天,到了中午就去吃饭,然后各自回家。但不再去证券交易市场及期货市场。每逢星期天,于珊瑚都以开会的名义,组织一些人到京东第一温泉度假村、天野温泉度假村、神韵温泉宾馆等高消费场所请客,稿所谓的投资者联谊活动。

  狂热的股民拿出自己积攒的辛苦钱,投给了于珊瑚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也确实得到了高额利息,大多数是1%的月息,他们收到了一个月至几个月的利息,也有的人拿到了几年的利息。但是,他们的投资不但不能实现所谓的翻本,最后连本钱都打了水漂。

            揭开女士神秘面纱

  55岁的于珊瑚,出生在北京市,只有初中文化,是北京铁路分局的退休工人,家住在崇文区永定门内东街。

  于珊瑚确实做过期货。开始,她请一家期货公司的操盘手赵先生为她做期货,赔了钱。2004年,她通过朋友认识了湖北一家期货公司北京营业部职员李先生,就让李先生为她做期货。于珊瑚把款划入在这家期货公司北京营业部的账户,并签订了委托合同,后来也赔了。

  在一家期货公司里,2003年9月16日,于珊瑚将100万元划入账户,在期货交易中亏损71万余元,到了2004年1月21日,于珊瑚把余款28.9万余元转出后清户。在湖北一家期货公司北京营业部,2004年8月,于珊瑚划入10万元,到2005年1月,余额为2.1万余元,到了2005年5月31日,只剩2621元。

  于珊瑚也确实做过股票。1998年,于珊瑚在北京证券公司永内东街营业部炒股,他的账户属于“中户”,就是50万元以上的股民,她炒股的最高金额是100万元左右。当时挣了钱,就对别人讲她炒股能挣大钱,于是,有的亲戚朋友就把钱交给她,让她帮助炒股。2000年开始,于珊瑚开始给投资人返息,一开始是年息36%左右,从2002年就开始,逐步从24%降到12%。

  在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交易营业部,于珊瑚亏损300余万元。她在北京证券公司永内东街营业部亏损4万余元。她的丈夫在炒股过程中亏损280余万元。

  于珊瑚曾给北京一家科技公司副总经理杜先生的父亲做过股票,每年返利息15%至20%。杜先生出于感谢,就和她一起办了一家公司,并介绍于珊瑚和北京一家投资公司的法人李先生相识。于珊瑚让李先生给她任个职,李先生碍于面子,给了于珊瑚一个财务经理的虚职。后来,李先生的朋友跟于珊瑚接触,发现于珊瑚不适合,因为这家公司是做投资的,可于珊瑚根本不懂。

  从2000年起,股票市场开始下跌。于珊瑚炒股总体上是亏损的,大约赔了投资额的30%至50%左右。不能再炒股了,于珊瑚却对外继续谎称向她投资只赚不赔。于是,她开始用投资人的钱返息,把相信她的人交来的现金不是用于炒股,而是当作利息直接给了投资人。

  那几年,股市行情不好,股市正常时,利润也就10%左右,证券营业部内部人帮助理财,利润也就10%以内。于珊瑚讲年返利36%、24%、12%,是根本不可能的。

             退休女工被判死缓

  一些受骗群众陆续给新闻媒体热线打电话,反映一位中年妇女经常在周末召集许多股民聚会,鼓动股民参加她的投资组织。媒体记者经过暗访,认为于珊瑚的行为可能涉及国家不允许的金融活动。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向公安机关举报。

  2004年12月25日10时许,根据媒体记者的举报,丰台公安分局警察在崇文区东革新里望陶园把于珊瑚抓获。

  案发后,公安机关追缴了她的赃款52万余元和汽车等款物。在案件审理期间,她的家属帮助退赔20万元,也有部分参与集资人员把她给付的利息退给了法院。

  检察机关指控于珊瑚犯集资诈骗罪,于2006年4月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理中,于珊瑚供述,从1998年开始,收取别人的资金帮助炒股,后来挣钱了,找自己的人就多了。当时她给的利息是50%左右。之后,股市下跌,不好做了,利润就越来越低。从2002年开始,再没有买过股票,但给投资人利息。因为股市下跌前给自己钱做股票的人找自己要钱,自己又没有钱给,就继续收取别人的投资款,还给找她要钱的人。为了让投资人相信,还与投资者签了零风险合同。从2001年开始,陆续同近300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书,收了不到2000万元。而真正用于炒股、期货的只有115万元。其余的钱,或用于返给投资者利息,或付给介绍人介绍费,还有一部分钱用于度假开销,另有部分投资款在自己手中。

  法院经审理认为,于珊瑚虚构集资用途,使用诈骗方法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和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而且数额特别巨大,给集资群众造成了特别重大的损失,依法应予惩处。

  2006年7月,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于珊瑚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继续追缴她的犯罪所得发还被害人。(编辑:刘艺铸)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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