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如此民警
北京律师网
2024-10-11 17: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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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底的一天,高飞和李浩正在小店里闲聊,门前停下一辆轿车,下来一名男子,一进店就问:“夏瑞在不在啊?”高飞告诉他夏瑞出去了。
这名男子很遗憾地说:“他不在啊!我叫马志刚,是长沟派出所所长,家住韩村河,现在已经调到刑警大队去了。夏瑞是我的表叔,我找他有点事。”李浩听了,便拿起手机给夏瑞打电话,接通之后交给男子接听。
男子对着电话说:“表叔啊,在哪呢?我找你有事,你赶紧回来吧!”挂了电话,男子又对高飞说,派出所里还有点事,不能再等了。我想给兄弟们弄两盒烟,但钱都放在警服里了,今天又恰好没穿警服,所以想麻烦高飞给凑点钱,回头再还他。高飞听了,信以为真,便交给了男子70元钱。
谁知男子还嫌不够,又让高飞回家取了100元钱。随后,他又以同样的理由,从李浩手中借了100元钱。拿到钱后,这名男子上车走了。
夏瑞回来后,说并不认识这么一个人,刚才在电话里也没听出来是谁的声音。这下,高飞、李浩才发觉自己被骗了。
不久,这名刑警大队的“队长”被公安机关抓获,同时查明,他的真名叫王永,并不是什么队长,而是只有初中文化的一个普通农民。被他骗的并不只有高飞和李浩,他凭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先后多次冒充民警,以为人找工作、借钱买汽油等为由骗取他人钱财。
2006年3月底的一天,李成干完农活后正往家走,一个男子主动和他打起了招呼,并自称自己姓尹,现在是刑警大队的队长。随后,这名男子跟随李成来到他家。
这名尹姓男子和李成聊了一会儿之后,告诉李成,自己是来这里办案的。但是不巧,汽车没油了,希望李成能借点钱。还把自己的名字“尹建军”和家庭住址写在了一张纸上。李成见这位男子挺有诚意的,又是民警,于是掏出850元钱交给了他。
房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永利用群众对人民警察的信任,多次冒充人民警察骗取被害人财物,情节严重,不仅损害了人民警察的形象和威信,还严重损害了被害人的财产利益,已构成招摇撞骗罪,最终以招摇撞骗罪判处王永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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