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合伙结怨酿血案
北京律师网
2024-10-11 1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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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朋友,虽说不一定要两肋插刀,但做事时互相帮助,是理所当然的。如果给朋友帮了忙,就要想方设法捞好处,甚至要挟对方,可不是朋友的作为。自然,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甚至萌生歹意,挟嫌报复就更不可取了。
这里讲的就是两位朋友由合伙经营到欺骗对方,最后实施报复的凄惨故事,我们应引以为戒。
由愉快合作到积怨爆发
2006年年初,做个体建筑的北京人崔佳先,承包了朝阳区豆各庄乡孟家屯村的下水道和道路硬化工程。这个工程施工难度比较大,但技术水平要求不高,相应的报酬也不多,崔佳先不想自己干,准备转包出去。
一天,崔佳先遇到了在施工过程中结识的包工头朱成功,问他做不做这个工程。当时,朱成功与朋友庞松林在一起。庞松林当即说:“我们可以包下来,由我找人施工。”朱成功同意了,于是,崔佳先把这个工程转包给了朱成功,庞松林开始找施工工人。为了方便,二人在施工地点附近租房子住下。
庞松林找到小工头于新茂,说他承包了一个村的污水沟工程,让于新茂带十五六个老乡给他干活。苦于没有活计的于新茂同意了,找来同乡开始了艰苦的下水道和道路施工。在于新茂带领工人施工过程中,朱成功经常来工地检查质量和进度,于新茂知道这活原来是他包下来的。
到了4月,这个工程快完工了。庞松林却动了歪脑筋,他觉得是自己找来的工人,自己又监工又跑路,既耗神又费力;可朱成功却坐享其成,自己这不成了冤大头了吗?于是,每天都骂朱成功,还说朱成功不给钱,不能给工人发工资。后来,庞松林觉得骂朱成功并不解决什么问题,关键是要多捞些工程款。他开始在账目上做文章。为了实现他的贪心目标,和发包人崔佳先也产生了矛盾。
于新茂带领老乡干了活,却得不到工资,他们就不想干了。这时,庞松林找来一个高大的东北人威胁他们:“不干,就弄死你们!”后来,于新茂找到朱成功,朱成功答应给工钱。因为这件事,庞松林经常指责朱成功不讲义气。
朱成功并不糊涂,对他这位老乡的一举一动了如指掌。知道庞松林不但整天骂他,并且记了花账。朱成功气愤不已,和庞松林之间出现了隔阂。时间长了,朱成功越想越不是滋味,觉得是庞松林坑了他,就想找人打庞松林一顿。
找闲散人员教训合伙人
46岁的朱成功,是北京市无业人员。因犯盗窃罪、抢劫罪,于1992年12月31日被朝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朱成功不服,上诉到市第一中级法院,被终审裁定维持原判。1999年10月19日,朱成功被刑满释放。他是个有劣迹的人
2006年4月21日,朱成功找到北京市无业人员、43岁的胡千里,说因为承包工程款问题和手下的庞松林产生了矛盾,让他找俩人教训庞松林一下,打个鼻青脸肿就行。下午六七点钟,胡千里给李光明打电话,让李光明找两个人,为他的一位包工程的朋友去打一个人。
21岁的河北省大名县铺上乡罗庄村农民李光明找了三个青年:一个是25岁的山东省梁山县拳铺镇方东村农民李新华,再就是李建康和滕大雨。他们四人来到八里庄华堂,见到了胡千里和朱成功。二人向李光明交代,千万别打狠了,教训一下就行了。
当晚,朱成功与胡千里、李光明及他带来的三个人,一起乘车去了豆各庄工地,朱成功吩咐见到那人就打他一顿。他们转了一会儿,没见到庞松林,就把车停在庞松林的住处附近。朱成功说,他晚上肯定回家。又等了一会儿,看见两个男的,一个高个,一个矮个。朱成功说,就是那个小个儿。因为庞松林身边有人,不好动手,朱成功决定明天再说。
4月22日下午六七点钟,朱成功又找了胡千里,胡千里又找到李光明,说他的朋友让咱们晚上再去一趟。傍晚,李光明找到李建康、滕大雨和李中华,说晚上有点事,让李建康找几根镐把,还是帮助那个大包工头教训一个小包工头。
晚9点多,李光明叫上滕大雨,两个人打了一辆黑车来到石佛营李建康的住处,接上李建康和李中华,并从李建康的宿舍拿了四个镐把。在车上,李中华问李光明给不给钱,李光明说放心吧,回给的。他们到了八里庄国棉二厂宿舍门口停下等候消息。
乱棍殴打小包工头死亡
22时许,李光明等人打了两辆黑车来到华堂商场东侧,见到朱成功和胡千里已经在那里等他们了。二人上车后来到朝阳区豆各庄乡孟家屯村北斗装饰中心公司附近的工地,见庞松林不在,就在那里等候。
朱成功虽然来到了现场,但又怕庞松林看见了怀疑他在实施报复。过了一会儿,思想斗争很激烈的朱成功说,他先回家一趟,以便给庞松林打电话,庞松林肯定就在附近,并让胡千里一行人就在庞松林住的地方等着。朱成功让李光明先送他回家,还给了胡千里500元钱。
朱成功走后没多长时间,胡千里就接到他的电话,说庞松林正在附近的录像厅里,很快就会回来的,并嘱咐他们轻轻地打一顿就行了。
送完朱成功,李光明的车来到孟家屯村利龙机电厂门口对面路边,停在庞松林家门口附近。胡千里的车停在录像厅附近,如果庞松林出来了,胡千里就给李光明打电话。
半夜11点左右,胡千里给李光明打电话,说那两个人出来了。李光明也看到了这两个人,一高一矮。矮个子是庞松林,高个子是他的朋友王士中。当这两个人走到他们车旁边时,李光明小声喊了一声“打”,四人就一人拿一根镐把下了车。
在孟家屯村吃过晚饭、又看完录像的庞松林和王士中准备回家睡觉,走到利龙机电厂对面时,二人边走边说话。他们突然看到四个人从后面赶过去,觉得事情不妙,撒腿就跑。
二人还没来得及跑开,李建康一棍子打在王士中的左臂上,王士中疼得“哎呦”了一声,倒在地上。李建康和滕大雨拿镐把又打了他几下。王士中急忙爬起来往北跑去,李建康和滕大雨在后面追赶。
庞松林见朋友被打倒了,急忙往北跑去。李光明和李新华追着打。庞松林没跑几步,李光明一棍子把庞松林打倒了,就再也没有起来。二人围着庞松林打,李光明打了庞松林头部和脖子四五下,还打他的身体。李新华打他的腰部和腿部,并有一棍子打在后脖子上。
在王士中往北跑时,看见路旁停着两辆汽车,车尾灯还亮着,车上有人,他就怀疑这些歹徒与这两辆车有关。王士中立即到附近的派出所报了案。
李光明等人作案后,把镐把扔在豆各庄乡政府东南无名小桥北侧路西河边。几个人后来在八里庄和胡千里见了面,胡千里把500元钱给了李光明。
朱成功在晚上11点多到家后,给庞松林打过电话,然后又给胡千里打电话告知情况。只过了半个小时,朱成功接到电话,是庞松林的伙计打来的,说庞松林被人打伤,可能死了。朱成功对家人说,工地上出事了,就急忙离开家赶到案发现场。
半夜11点30分左右,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侦支队接案后,民警和王士中一起来到案发现场。只见庞松林趴在路边,流了好多血。王士中立即打“120”,急救车来到时,庞松林已经停止了呼吸,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经民警走访,崔佳先反映,朱成功说过要找人教训庞松林,朱成功有重大作案嫌疑。朱成功来到现场,就被警察带走了。
朱成功被抓获后,供述了他指使胡千里找人殴打庞松林的犯罪事实。在朱成功的带领下,警察于4月23日将胡千里抓获。当天,公安机关根据胡千里提供的线索,带着胡千里,在市公安局有关人员的配合下,将李光明抓获。后李光明的配合公安机关将李建康抓获。在李建康的协助下,滕大雨、李新华被抓获归案。
指使伤人致死被判无期
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朱成功、李光明、李新华、胡千里犯故意伤害罪,于2006年10月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来自北京市朝阳区,被害人庞松林的母亲,75岁的张红娟,庞松林的儿子,16岁的小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朱成功、胡千里、李光明、李新华赔偿他们各种经济损失46.2万余元。
在法院审理期间,李光明的亲属代为交纳赔偿金2万元;李新华的亲属代为交纳赔偿金5000元。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成功曾因犯罪受到刑罚处罚,仍不悔改,与他人产生矛盾后,竟指使胡千里纠集李光明、李新华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都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鉴于朱成功被羁押后主动坦白犯罪事实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李光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胡千里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故依法对三被告人从轻处罚。朱成功等四人的犯罪行为确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06年12月,市二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朱成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光明、李新华各有期徒刑15年;胡千里有期徒刑14年,三人均剥夺政治权利3年;四罪犯连带赔偿人张红娟、小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37万余元,张红娟赡养费2.2万余元,小庞抚养费1.3万余元。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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