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男孩痛失左眼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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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1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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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29日上午9点,小明左眼上厚厚的纱布被拆开,医生高兴地说,孩子恢复得不错,按照这种情况发展下去,3个月后的义眼安装手术可以顺利进行。
8天以前,也就是8月21日,早已过了立秋时节的北京还是特别热,那天的气温更是高达37度。下午2点30分,大兴某医院的病房里来了几名身着制服的法官。当病房里的小明和刘艳看见推门进来的是房山法院执行办苏主任时,吃惊地一下子站了起来:“苏主任,你们怎么来了?”
“你不是说手术费还差点钱吗?我们又给你带了1000元,是一个好心人捐的,你先拿着给孩子治病吧。”
“这……真是太麻烦你们了!”刘艳的语气里明显带有哭腔。话音未落,她已经扑通一声跪在了苏主任面前。
十年前的一场游戏留下永远的伤痛
事情还得从10年前说起。
1997年暑假,小明8岁,比前院的小凯大1岁。那天下午,小明、小凯和几个孩子在外玩耍。他们看见一只喜鹊,就纷纷拿着土块跑着追打。小明回头想看看落在最后的小凯,却不料左眼恰好被小凯投出的土块击中。
第二天,小明的眼睛没那么红也不怎么痛了,大家都以为没事了。几天后开学,小明照常去上学。有一次学校组织体检,小明发现自己的左眼看不清东西,可懂事的他仍没有告诉父母。
直到1998年8月,孩子的左眼几乎看不见人了,小明的妈妈刘艳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带着小明到处求医。在同仁医院,小明的眼睛被诊断为:左眼外伤性白内障!
“当时,我怕告诉他们让他们担心。我们班好几个同学都看不清,我以为就是近视呢。”2007年8月21日下午,坐在病床上的小明说起十年前的情形,憨厚中透出一丝遗憾。
知道自己的左眼视力严重下降,小明变了。以前爱说爱笑爱打篮球的小男孩不见了。“妈,我这辈子完了,可我想当警察,我想当兵!”因为视力不好,看久了东西就疼,看书做作业比被人吃力多了。伙伴们在外面玩,他只能趴在窗口上看着。为了让剩下的这只好眼睛别累着,连看书这个爱好都不得不放弃。
看着孩子的眼睛一天一天变坏,孩子的性格越来越内向、自卑,刘艳心如刀绞,整日以泪洗面。“我都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夜里我睡不着。在没人的地方哭,我控制不住自己。让我和孩子他爸代替都行,就是不该让孩子受罪。我孩子以后怎么办呐?”
高额医疗费 让两家人反目成仇
为了治疗小明的眼睛,刘艳带着孩子在同仁医院进行了两次手术,花了近3万元。钱大多是从亲戚朋友那里东拼西凑的,这让本不富裕的小明家更加捉襟见肘了。
“为了给孩子看病,我什么都顾不上了。我去找人家借钱,进门就先给人磕头,‘救救我的孩子’”。直到现在,回想起那会儿借钱治病的经历,刘艳仍然止不住掩面而泣。
“手术费全都是借的。孩子的爸爸曾经得过关节炎,我有甲亢,还有腰椎间盘突出,肝不好,心脏也有毛病。但是我不让人家知道,我怕我没面子,在村里没有办法站脚。这世上还是好心人多,有的邻居上赶着给我家送钱,最少的是3000元。”
可是,借钱不是长久之计,孩子的眼睛还需要后续治疗,手里已经分文没有的小明家想到了小凯和那个伤人的土块。小明家认为,既然当初是小凯把小明的眼睛打伤的,那么现在小凯家就应该承担责任。然而,讨钱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不可能被一个土块碰了就造成白内障。如果是硬伤,当时马上就应该瞎。怎么可能拖这么长的时间才发现?出事那天,我去他家看过孩子,那孩子还在看电视呢,而且后来上学也没事。我认为这是他们家的遗传病,跟我们没什么关系。”
李才的否认态度让小明家伤透了心。曾经的好邻居如今却反目成仇。无奈之下,刘艳夫妇代小明将小凯起诉到了法院。法院认定了小明被小凯打伤的事实,判决小凯赔偿小明医药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补助费共计6万余元。小凯家没有上诉。
然而,就在判决还没有下来之前,前后院邻居见面,已经是恶语相向。到后来,为了避免小明家的“纠缠”,李才索性将家都搬到了村外果园的临时房里,锁上了院子的大门,这一走就是七八年。
七年执行路 法官从没有放弃
官司赢了却拿不到钱。2000年年底,小明的案子不得不交由房山法院执行庭。
在接到这个执行案件后,执行法官立即行动。这是个骨头案:申请人小明家的经济状况不好,而被申请人小凯家也是一贫如洗。
执行法官连着去了小凯家好几次,可每回都扑空。2001年1月20日,再过两天就是春节了。晚上9点,寒风料峭,执行法官踏着夜色,再一次找到村外果园旁李才的临时房。这一回,李才在家中被堵了个正着。房子不大,一共才十几平米。进门的一角放着锅碗瓢盆和粮食等物品,衣服、杂物胡乱地堆在床上。已是严冬季节,可屋里没有生火,只有一个土炕散发出一点热气。房子连顶棚都没有,直接露着木板。屋里冷冰冰的,丝毫没有过年的气氛。李才一见法官就明确表示:“我知道你们是来找我要钱的,可我没钱。你们看看我这家,要觉得有值钱的东西就随便拿吧。”
李才家里的状况看来确实不好,法官决定换个方式,向村干部了解情况。春节刚过,执行法官又来到了李才所在的村子找到村书记。书记介绍说:“小凯家的确没钱。他们一家人靠种地为生,主要是口粮地,每人半亩。他们以前还有个女儿,可孩子得了贫血病。那会儿每个月都要花30元输100cc的人造血。为了给女儿挣输血的钱,他在砖厂拉砖坯,后来又兼烧窑,一天能挣9毛钱,不够了他就借钱输血,可惜还是没能那留住孩子的命。”
“现在他们唯一的孩子小凯正在上中专,一年花销七八千元。孩子他妈也贫血,花了好多医药费。平时外面有招小工的地方,李才就干一段。两口子要供孩子上学,还得生活啊!2000年,李才承包了村里的一个小果园,还没到挂果的时候,就打上了官司。他没心思干活了,就把果园转包给了弟弟。自己一家人搬到果园里,给弟弟打工。”
执行法官多次上门耐心工作,李才的态度也有所转变:“孩子是无辜的,我对孩子和孩子的爸爸没有意见。孩子出事之后,我的确没有给钱,但主要是因为我没有钱。要是他们愿意的话,拿我们家的房顶这个赔款吧。”
小凯家原来住的院子早已空了,因为长期无人居住,院里长满了荒草。但是,小明家缺的是看病的现钱,而小凯家房子的宅基地是集体的,房子没法进入普通的拍卖程序,既不允许随便买卖,也没有转让的可能。经过多方调查了解,确定小凯家确无执行能力,执行法官按照法律规定不得不中止了案件的执行。
好心人捐助 事情发展出现转机
执行法官心中一直惦记着小明。刘艳时常会接到法官打来的电话,了解孩子的近况,问家里有没有什么困难,或者是否有李才家的新情况。这一切让刘艳觉得自己并没有被遗忘。
2005年9月,房山法院成立了执行工作办公室。小明的案子作为典型和骨头案转到了执行办唐法官和栗法官手里。和以前的执行法官一样,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从房山法院到小明家往返几十公里,二人已经不知道跑了多少回。但是,小凯家的经济状况并没有好转,而小明的眼睛却因为没有钱进行后续的手术治疗,状况堪忧,如果再不治疗,没有受伤的那只眼睛也将受到牵累。
小明急,法官也急。执行法官穷尽一切执行方法,但当事人确无执行能力,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法官也不得不给这个案子判“死刑”。但是,一想到小明剩下的那只明亮的眼睛,法官就忍不住想再试试。既然执行这条道路暂时走不通,法官决定尝试为孩子寻求社会帮助。
有一次,法官们在翻看其他案件的时候,突然想到了红十字会有一定的救助职能。2006年11月,法院执行办积极与房山区红十字会联系,为小明争取到了1000元钱的手术费。此后,法官们又联系了电视台。2007年元旦,电视上播出了小明的案子,丰台区的一位老人通过红十字会捐了1000元,一位不留姓名的好心人来到法院,前后两次给孩子捐助了数千元。为了解决一家人的生活问题,法院还和村委会一起帮助小明家申请下了低保。
2007年2月,当法官把第一笔捐款共计3400元交给刘艳时,刘艳哭了,颤抖的双手紧紧握着法官的手连声说:“盼了那么多年的手术终于能做了。”
“我特别感谢那些默默无闻帮助我的法官。记得那次拿到捐款后,我带着孩子到医院检查,法官们自己都没顾上吃饭,却给我们送来饭,这份恩情我一辈子都忘不了。还有那个唐法官,他说众人拾柴火焰高,咱们少抽盒烟,就能省点钱给孩子看病。其实我听说他自己有病都舍不得去看,不吃不喝省下钱捐给我家孩子看病……”
小明表示 永远忘不了那些法官
“我常看到妈妈哭,我总是劝妈妈,‘以后我不要你养,你也不要着急,我将来不会让您受苦的。’”
10年过去了,当初的小男孩早已长成了小伙子。长期的患病让孩子的性格有些内向,但除了左眼因为受伤显得黯淡无神之外,小明真可以称得上一表人才。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些帮助过我的法官和好心人,将来我会用自己的努力证明给大家看的。”这是小明抑制不住激动心情发出的肺腑之言。
2007年8月22日上午11点半。小明的眼球摘除手术结束,医生说手术很成功,如果恢复情况良好,3个月后就可以进行下一步义眼安装的手术。等待小明的将是崭新的一天。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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