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逝去的青春
北京律师网
2024-10-11 17: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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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24岁的邓丽在一家服装店里做导购员。她长得算不上漂亮,但高挑的身材和甜美的笑容很惹人喜爱,引起她周围一些男青年的青睐。她没有谈过恋爱,但心中已经确定了择偶的标准,期待着能够遇到一个可以依靠终身的男人。
4月的一天,经人介绍,邓丽认识了刘江。27岁的刘江在一家装修公司上班,一米八的个头,幽默的言语,随和的脾气,第一次见面,她就对刘江颇有好感,刘江也感觉到了邓丽注视她的目光。
一周后,刘江单独约邓丽出来玩儿,邓丽没有拒绝。刘江告诉她,他在两年前与老婆离婚了,现在是独身。此后,他频繁地与邓丽约会,对邓丽处处体贴照顾,两人的感情迅速升温。2002年4月,他们开始同居,沉浸在无比的幸福之中。
时间不长,邓丽就发现刘江总是往老家寄钱,收款人是一个女人的名字。邓丽起了疑心,就追问刘江。刘江感到有些意外,急忙解释说,他与前妻有一个儿子,离婚时说好了,他要每个月寄抚养费。这是邓丽第一次觉得刘江并不像她想象的那样诚实。
2003年10月,邓丽看到了刘江与一个女人的结婚证,悲愤交加,如晴天霹雳。那一次,她与刘江吵得一塌糊涂,她恨刘江欺骗了自己,说他是个骗子,抓着他又打又骂,可是刘江却一言不发。最后,刘江心平气和地对她说:“对不起,我不该骗你。但是我离不开你,求你给我一点时间,我跟她离婚,然后娶你。”邓丽不忍心自己精心勾画的美好未来就这样被打破,她决定给他,也给自己一次机会。
此后,邓丽多次催促刘江离婚,刘江却总是以工作忙、父母身体不好、法院不判离婚等各种理由推托。后来,邓丽也多次提出要和刘江分手,刘江却总是软磨硬泡地求她原谅。其实,邓丽心里明白,这里的主要原因是她特别喜欢刘江。
转眼间,五年过去了。一天,邓丽在照镜子时发现了眼角的鱼尾纹,她敏感地意识到自己渐渐变老了,但是刘江离婚的事却仍然没有动静,她已经没有资本再等下去了。这一次,她下定了决心。那天晚上,她与刘江促膝长谈,谈了他们五年来的婚姻历程和深厚感情,最后她告诉刘江,她决定离开,不再相信刘江的甜言蜜语。第二天,邓丽搬出了刘江的房子,准备开始新的生活。
3个月后的一次偶然相遇,令邓丽大吃一惊,因为她分明看见,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挽着刘江的胳膊,他们谈笑风生,好不快活。一种失落与痛楚顿时涌上心头,她不相信,刘江这么快就喜欢上了别人,更难以遏制心头的怒火,在他身上浪费了五年的青春,决不能就这样草草了结。
一天,邓丽约刘江见面,直白地向他索要五年的青春损失补偿费10万元。刘江以手头紧为由拒绝了。很快,她又有了一个“好”主意,再约刘江见面时,她把刘江带到了一个偏僻的土坡上,那里站着两个高大威猛的男子。
邓丽说:“你本来就应该给我10万元青春补偿费,既然没现金,就写张欠条吧!”那两个威猛的男人对刘江怒目圆瞪,他只好乖乖地写下了欠条:“今欠邓丽10万元整,10日内归还。”在落款处写上了自己的名字。
让邓丽没有想到的是,很快,她却成了被告。因为刘江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判决这张欠条无效。在法庭上,他俩成了真正的对手。邓丽主张欠条是他自愿写的,而刘江则主张欠条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写的。双方激烈争辩,互不相让。
法院经审理认为,邓丽要求刘江给付青春补偿费,缺乏法律依据;双方也不存在其他债权债务关系,所以欠条不具有合法性,最终判决欠条无效。
听完法官的宣判,邓丽一时木然,看着手中10万元的欠条成为一张废纸,想着自己逝去的五年青春时光,心灰意冷地走出法庭。曾经那么熟悉的男人看都不看她一眼,邓丽感觉自己被上天狠狠地戏弄了一把。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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