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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17: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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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8日,老高来到天津铁路运输法院,面对着立案庭的法官,老高留下了感激的泪。
家住唐山市的老高是名普普通通的工人,2008年3月14日,老高乘坐1394次列车到天津串亲戚,不想途中发生了意外。由于列车上比较拥挤,老高在躲避行人时不慎被列车车厢门把手指夹破,瞬时间血流如注。此时列车已行至天津西站,车长在为其简单包扎后,出具了行车纪录,车辆到站后将老高的车票和该记录交给了天津西站,并承诺待老高伤好后到天津西站解决问题。
2008年4月下旬,老高基本伤愈,按照事先的约定来到天津西站解决问题。但西站的相关人员认为,老高的手虽然是在列车运行期间被车门挤伤的,且根据法律规定铁路方依据无过错原则应该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是由于1394次列车车底并不属于事发地的铁路局所管,因此此项赔偿涉及到跨局的赔偿问题,且铁路方认为老高提出的赔偿请求额度过高,因此很难满足老高的要求。事情至此,问题的解决陷入了僵局。
无奈之下,老高在做律师的大哥的支持下,最终决定将该事诉诸法律解决。2008年5月8日,老高来到天津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准备起诉。了解了事情的大概经过后,天津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赵锦成庭长立即组织庭内的法官们进行了商讨,大家一致认为该案案情并不复杂,且诉讼标的不大,若按照正常程序予以立案,则此案进入诉讼程序,势必会造成审判资源的浪费。而如果能够通过法官们的努力,采用诉前调解通过给双方当事人讲明法律规定,分析利弊得失,能够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则是解决该案的最好的途径。
决定好了“答题思路”,法官们迅速分头行动起来,进入了案件的实操阶段。主管民事、立案工作的韩家明副院长了解了情况后,主动与天津西站的领导多次进行了沟通,为法官们的调解工作铺平了道路。与此同时,赵锦成庭长开始对铁路方面开展说服工作,此时正值天津铁路运输法院服务“平安奥运”时期,院内案件集中,用车相当紧张,赵庭长往往不要求单位派车,自掏腰包坐上近一个小时的公共汽车不辞辛苦地往返于法院、车站之间。5、6月的天气如同孩童的脸,说变就变,经常是出门时烈日当头,转瞬间就天降雷雨。一次,赵庭长到天津西站进行调解工作,正赶上雷雨侵袭津城,当西站的工作人员看到浑身湿透的赵庭长,不解地问:“赵庭长,你们铁路法院和咱们站段可是‘一家人’,你为了一个外地人,这么拼命,图个什么啊?”赵庭长没有回答,只是擦了擦头上的水,憨厚地笑笑,说了句:“咱们还是商量商量案子吧。”就又投入了工作。终于天津西站的工作人员为法官们的执著所感动,同意按照法院提出的折衷方案解决问题,同时还协助法官们与1394次列车所属的铁路局进行联系协商。终于,案件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另一方面,法官们开始给老高做起了工作。起初老高情绪激动,竟然说:“铁路法院是‘铁’的,你们不给我立案,这不是袒护你们铁路一家子么!”可是法官们并没有为老高的言行而生气,反而更加耐心向老高解释相关法律,分析诉与不诉之间的利弊得失,一次次地当面调解,一次次地电话调解,法官们的热情与执著,那份公正的心终于感动了老高,这个倔强的老工人也终于同意按照法院提出的办法进行调解。
2008年6月18日,当事人双方终于一起来到了天津铁路运输法院,签定了和解协议。至此,一起看似俨如僵局的案件终于以最高效、最圆满的方法得到了解决。
2008年6月底,老高和做律师的大哥来到了铁路法院,亲手把一面绣有“人民法官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了承办这起案件的法官们手里,朴实的老高只是一个劲地道谢,而老高的大哥则感慨地说:“我们感谢天津铁路运输法院领导精心培养了一支高标准、高素质、秉公执法、廉洁奉公的法官队伍,要是所有的法院都和天津铁路运输法院一样面对百姓,都像赵庭长他们一样办理案件,社会安定和谐,百姓安居乐业将不是一句空话。”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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