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宣武法院司法助残二三事
北京律师网
2024-10-11 17: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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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大早,北京宣武法院清洁女工小张又像往常一样,动作熟练地在自己的卫生责任区清洗盲道和残疾人卫生间。不一会儿,她的额头便沁出了汗滴。
近年来,宣武法院坚持以司法助残为己任,从一点一滴做起,设法方便残疾当事人诉讼,竭力彰显人文关怀。该院在审判大楼中专门设计并修建了一系列无障碍设施,主要有:安检大厅外设有便于残疾人及其车辆上下的坡道,从安检大厅通往立案大厅的路上设有盲道;立案大厅的盲道直通立案窗口、收费窗口及电梯;每层审判区都设有一个残疾人法庭及专供残疾人使用的卫生间;通往审判区的电梯内安装了残疾人扶手,电梯外均有盲道直达该层的残疾人法庭。此外,安放于立案大厅和二层大厅内的两台电子触摸屏,能迅速显示“法院简介”、 “立案须知”、 “法庭分布图”,为残疾当事人诉讼提供了便利。
该院法官司法助残的事例不胜枚举,下面介绍的只是其中三个小案子:
车祸致残妻欲离 法官上门巧调和
阿桃、阿昌结婚10年了,婚后感情很好,还生有一个乖巧伶俐的女儿,一家人其乐融融。可惜,4年前的一场车祸让阿昌这个大男人瘫痪在床。从此,身体不适使得阿昌脾气越来越坏,阿桃无法忍受,便把一纸诉状递到法院,要求离婚。考虑到阿昌情况特殊,法官决定到当事人家中开庭。
庭审中,法官了解到,夫妻二人感情并未破裂,便决定多做些调解工作。法官一方面摆事实,强调双方感情基础好,劝说阿桃体谅阿昌身体遭遇的巨大疼痛,尽最大限度容忍被告的脾气;一方面讲道理,告诫阿昌,凡事看开些,要克制自己的脾气,多理解阿桃为照顾他和孩子付出的艰辛。法官语重心长地说:“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希望双方以家庭和睦为重,齐心合力创造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环境。”经过1个多小时的调解,阿桃、阿昌终于重归和好,阿桃当场撤回起诉。躺在床上的阿昌热泪盈眶……
工伤索赔屡遭拒 一纸判决定乾坤
一天上午,钢子来到该院监察室,双手送上一面锦旗,上书8个大字:“公正执法、为民分忧”。原来,锦旗后面有这样一个故事:
两年前,钢子到北京南城一所小学从事水电门窗维修工作了,只是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一日,钢子在该小学多功能厅安装顶灯时从梯子上摔下,造成左股粗隆间骨折,医院为其开具了9个月的病休证明。此后,钢子多次向该小学讨要钱薪水未果。后钢子伤情被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经鉴定为伤残九级。钢子遂向该小学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该小学给付钢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万余元。钢子不服,状告该小学,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合计5.1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双方当事人虽然没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但根据钢子在该小学工作并领取报酬的事实,应确认原、被告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钢子在工作中所受伤害属于工伤,已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其应当享受工伤待遇。最终,法官依法判令被告给付钢子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4.5万余元。面对有理有据的判决,该小学放弃了上诉权,三天后,便把全部案款交到了钢子手上。
精神病男有尊严 网站恶搞输官司
张先生系精神残疾人,平时喜欢穿女装。一日,一家经济网上刊登了原告穿着花袄、梳小辫的照片,并冠以“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之标题。不久,北京日报作了报道:“……检索涉及到张某的数十个‘超搞笑’、‘乐翻天’、‘恶搞’、‘整蛊版’、‘笑死你’等名目的组图。”京华时报则以《精神病男子被恶搞成“小芳”》为题报道此事,其中载明:“……经济网业务拓展部的工作人员表示,从来没有接到关于张某及家人对此事的任何投诉,并称没有侵犯他人肖像权的故意,且经济网并非首发,也是从其他网站转载的。该工作人员表示,她已和网站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会考虑按程序将照片从网站上删除。……”。
为此,张先生(其女为法定代理人)以该经济网侵犯其肖像权及名誉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5万元。
法官查明事实后,依法判决被告经济网在该网上以登载10日声明的形式向原告张先生赔礼道歉,并给付原告张先生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2万元。
法官在判决书中详述了观点: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同时,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助残扶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更应受到法律保护。本案原告系精神残疾,属特殊的社会群体,其因精神情况可能做出一些有别于常人的行为,社会应对这样的群体给予更多的关爱与帮助,而不应对其一些有别常人的行为嘲笑、讽刺,更不应以此取乐。被告经济网具有对外信息传播职能及广告经营业务,应属经营性网站。在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被告在其经营的网站上上传原告照片,其行为已构成了对原告肖像权的侵犯。同时,依原告照片所登载栏目及相关旁注内容可明显体现出恶搞、嘲讽之意,客观上对原告的名誉造成了损害。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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