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心灵的归宿
北京律师网
2024-10-11 17:18:26
0次
我办理婚姻家庭案件十年之久,最难忘最受感动的就是一起植物人离婚的案件。
话要从2008年的7月1日说起。这天我接到了一起某女士起诉与植物人丈夫离婚案件。1989年10月,双方结婚。1998年,生育一子,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夫妻恩爱有加。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2004年,该女士的丈夫患脑干出血未能治愈,最后变成植物人,整个生活不能自理。从此,全家的生活重担就落在了某女士一人身上。无奈之下,她把丈夫送回了婆婆家由婆婆照顾,自己靠给人家作保姆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四十几岁的她过着极其艰辛的生活。这天她终于支撑不住了。2008年7月1日,她向法院递交了离婚起诉书,要求与自己朝夕相处的植物人丈夫离婚,并要求抚养孩子,还要分割家里唯有的一套楼房。接到这案子之后,当时我很震惊,当然更主要的是左右为难。第一,如果判决离婚,被告肯定处于弱者地位,应当照顾,又由谁来照顾,他今后的生活怎办,父母都已经年近7旬。如果照顾了被告,原告带着10岁的孩子又住到哪儿,也不能留宿街头吧。左思右想,只能调解结案,否则,就不能判决离婚。
7月24日开庭那天,我全神贯注地进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调解。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楼房一套发生了争执。原告要求要房,但又没钱折价给被告,被告也不再让步。这时,根据双方以前的感情基础,我给他们提了调解意见。最后,双方将共同财产楼房一套以低于市场售价的价格给了原告,原告给付被告适当的楼房折价款,另外又谈妥了孩子抚养费。当时,原告将借来的10万元现金递到了被告母亲手中,并跪在婆婆跟前涕零泪下连连叫“妈”。婆婆也止不住泪流满面地对儿媳说:“这些年你也不容易,为这个家你也受了不少委屈。”原告对婆婆说:“今后我还带孩子经常去看您。”
双方到银行执行了款项之后,原告的婆婆拿出儿子身上插着管子的照片摆在我们面前,样子好可怜:1.8米的小伙子每天瘫在坑上,由这位近7旬的老母抱来抱去;每日三餐,每次老母亲要花费半个小时的时间进行针管射入流食,更不用说拉拉撒撒了。尽管这样,老母亲也毫无怨言,四年如一日无声地、默默地照顾着儿子。为了儿子,她无怨无悔。
案子虽然结了,但我的心还久久不能平静。人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临各自飞。原本恩恩爱爱的夫妻,一夜间丈夫成了废人,无奈的妻子离开了,只有妈妈。儿子废了,妻子走了,当妈妈的还推向那里呢?她只能默默地说:“儿子,妈要你,谁让你是妈的儿那,妈永远是你心灵的归宿。”
通过此案,我最大的收获就是,世界上妈是最伟大的。小时她扶你学走路;大了你自己展翅高飞,她高兴;受伤时,她又是你坚实的依靠。在此,我也祝愿被告早日康复,来日报答母亲的大恩大德,也祝愿天下所有的母亲健康长寿。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