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错爱
北京律师网
2024-10-11 17: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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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婚没多久就怀上了爱情的结晶,正在憧憬美好幸福的生活之际,新娘却突然被告知,自己的婚姻是被丈夫用一张假离婚证骗来的。事发后,这段婚姻被法院判决无效,认为自己受到了残忍的伤害,妻子将丈夫告上了法院。

           晴天霹雳:丈夫还有一个妻子

  2008年9月,张丽经人介绍与李勇相识,尽管李勇之前有过一段婚姻,但是张丽对李勇的印象非常好,觉得这是一个能靠得住的男人,两人很快就陷入了热恋中,并在2009年9月9日这个“爱你久久久”的日子领证结婚。选择这个日子结婚是因为2009年按照农历来说是一个“双春年”,这一年适合结婚,而且9月9日又是一个寓意爱情长久的吉日,意味着两人的爱情和婚姻天长地久,但是张丽没有想到,她的这段婚姻才维持了两个多月就结束了,并给她留下了难以磨灭的痛苦。

  婚后的张丽已经有了两人爱情的结晶,怀有身孕的她在去办理生育服务证时意外地发现,丈夫李勇与他的前妻赵欣的离婚证竟然是假的,该离婚证不是在民政局办理的,也没有相关的离婚手续和材料,被确定为假离婚证。由于李勇与前妻赵欣的婚姻关系并没有解除,又与张丽登记结婚,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重婚,2009年10月12日,38岁的张丽怀着身孕来到了法院,向法院提起了离婚之诉,申请宣告他与李勇的婚姻无效,此时他们结婚才一个多月。

  在法庭上,被问到与前妻办理离婚的情况的时候,李勇称2006年他与前妻一起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因为两人户口本中的婚姻情况一栏中写的是未婚,民政局要求两人将户口本上改成已婚,否则不能办理离婚。于是前妻赵欣说把结婚证等手续给她,她托人办。李勇称那时他不知道办理离婚证需要两方都到场,于是就将结婚证及身份证等办理离婚的证件全交给赵欣由她办理,过了两月,赵欣把离婚证给了他本人,他也不知道离婚证是假的。对于张丽的离婚诉讼请求,李勇当庭表示同意。

  庭审结束后的第二天,法官询问了李勇的前妻赵欣是否办理过离婚,赵欣表示她没有和丈夫谈过离婚的事,更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过离婚,她一直都想和丈夫好好过日子。

  法院经审理认为,我国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李勇在未与赵欣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又与张丽结婚,属于重婚,故李勇与张丽间的婚姻关系应属无效。法院在2009年11月10日判决张丽与李勇的婚姻关系无效,这距离他们办理结婚登记刚刚过了两个月。

           硝烟又起:离婚诉讼接踵而至

  就在法院做出了李勇和张丽离婚判决后的一个星期,也就是2009年11月17日,李勇又一次来到了法院,这次他作为原告将前妻赵欣告上了法院。李勇在诉状里写到,自己与赵欣经人介绍在2000年12月7日登记结婚,两人没有生育子女,婚后双方无房也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2001年11月,两人产生了矛盾,开始分居,迄今分居已达8年之久,双方之间无感情可言,要求与前妻离婚。

  赵欣对李勇的诉讼请求进行了逐一驳斥,她陈述了两人相识的情况,两人是2000年11月经人介绍认识的,李勇当时说单位分房必须先办结婚证,于是两人很快就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两人感情还是不错的,因为父母体弱多病,赵欣就到父母的家里照顾老人。李勇的工作单位虽然离赵欣父母家较远,李勇又经常出差,但他回来后就到赵欣父母家居住,两人并没有实际分居。到了2006年,赵欣患上了严重疾病,李勇回家看望赵欣,给赵欣一张超市卡让她好好照顾好身体。当时两人商量举办一个结婚仪式,认识认识双方的亲戚,李勇满口答应,但其走后就一直不再与赵欣联系了。

  让赵欣伤心的是,2009她意外地得知李勇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张丽办理了结婚登记,赵欣觉得李勇的重婚行为严重伤害了两人的夫妻感情,她同意离婚,但她认为李勇的重婚行为是不可原谅的,当庭要求李勇赔偿自己精神损失1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勇与赵欣虽结婚多年,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长期分居,尤其李勇的重婚行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准予双方离婚。李勇在未与赵欣办理离婚登记情况下又与魏张丽结婚,属于重婚,判决李勇赔偿赵欣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女人不是弱者:妻子的维权之诉

  2011年4月,饱受折磨的张丽向法院提起了维权之诉,称此事发生以后,她被单位劝退,失去了工作,同时还要抚养刚刚出生的女儿,“我天天闷在家中不敢出门,几乎和所有的朋友都断绝了联系”。张丽认为此事给她造成了很深的伤害,她觉得“一生的幸福都被毁了,现在已不敢再接触男性了。”

  张丽主张,因婚姻无效一事在其单位产生不良影响,其被单位劝退,现无收入来源;为给女儿上户口,按派出所要求进行了其与女儿之间的亲子鉴定,发生鉴定费4800元;临时找人帮忙照看孩子,需要支出相关费用;李勇用假离婚证欺骗自己与其结婚的行为,给张丽本人精神上造成了巨大的伤害,要求李勇给赔偿精神损失10万元。

  在法庭上,李勇还是主张假离婚证是前妻所办,自己并不知情,自己与张丽的婚姻被确认无效,自己也是受害者。就李勇提出的“离婚证是他的前妻所办他并不知情”的问题,法院向民政部门进行了调查。民政部门表示,该部门从未办理过李勇、赵欣两人的离婚登记。而登记离婚时,按规定,夫妻双方都必须在场。法官询问了李勇的前妻赵欣,对方表示从没见过这张离婚证。法官表示,不能采信李勇的说法。

  由于无法调解,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李勇未与赵欣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又与张丽结婚,属于重婚。张丽作为无过错方,要求李勇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和亲子鉴定费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判决如下李勇赔偿张丽亲子鉴定费48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以上均系化名)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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