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称在派出所上班能够办理北京户口,不时透露自己在巡逻、在开会、在执勤对“警官”的称呼不置可否。承诺办不成退费。
“客户”催促办理结果时,以疫情、检查组检查等理由搪塞,实在拖不得时继续拉“客户”收费,拆了东墙补西墙……
怀柔法院经审理认定,这起虚构有能力办理北京户口实施诈骗的案件中,杨某伙同他人直接或间接通过他人,骗取22名被害人交付钱款700万余元。
卷宗里,涉案人员的陈述及在案证据,还原了案件的具体情况。原来,杨某曾入职一家保安公司,分配至社区警务站担任流管员,离职后与在幼儿园当保安的刘某某合计假冒警察身份,用对外承诺能办北京户口的方法赚钱。
翟某某称自己与刘某某在一次饭局中相识,刘某某自称是警察,其朋友杨某在派出所上班,负责户籍办理工作,有内部指标,托她帮忙打听有办户口需求的人,办个户口一般30万,她可收取“好处费”。翟某某向孩子所在兴趣班的教练张某说了这个事情,转托张某留意有需求的人,告知办一个户口一般40万。
张某觉得很“新鲜”,在朋友圈中发布了可办北京户口的信息后,十几个人与其联系。张某根据熟识程度索要60到80万元左右不等的费用,留下部分“中间费”后,连带为自己妻子办户口的8万元友情价,转给翟某某。翟某某扣除“好处费”后再转给杨某、刘某某。
翟某某等人不知的是,杨某、刘某某并没有当过警察,没有任何关系和渠道可违规办理北京户口。面对交钱者的一再催促和退费要求,翟某某、张某把“好处费”都给退了也不够,张某自称还搭进去15万退给了被害人、给妻子办户口交的8万也没要回。
除了翟某某、张某这条线,杨某和刘某某也自行通过其他渠道找寻需求者实施诈骗,所得的钱款有一部分花在了日常生活开销上。实际上,杨某和刘某某一个北京户口都没办成,“客户”索要钱款时,杨某只退还了一部分,导致案发。案发时,刘某某已因病死亡。
怀柔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我国刑法。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故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等规定,判决被告人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罚金13万元,追缴违法所得700万余元发还各被害人。
法官提示:
户籍管理严格依照规定进行,所谓的“花钱办京户”明显不靠谱。看似办不成退钱,试试也不亏,真到退钱时,可能转过去的钱早已被消费了,切莫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