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的持续向好,野生动物数量逐年增加,为了保护农作物而猎捕野生动物涉嫌犯罪的情况时有发生。
日前,延庆法院审结了一起为了防止鸟类啄食苹果,在自家果园私自架设粘网致11只野生鸟类死亡的刑事案件。经过审理,法院最终判决两名被告人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该院邀请延庆区委政法委、园林绿化局和各乡镇法制工作负责人旁听庭审,通过个案的审判和析理督促基层行政执法部门加强监管,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警示广大农民朋友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必须采取正确的驱鸟方式,在保护个人生产利益的同时还应兼顾环境公共权益。
2022年7月,被告人韩某夫妇为防止自家果园内苹果被鸟类啄食,二人未经主管部门许可,在位于延庆区井庄镇某村的自家果园内私自架网对鸟类进行粘捕,截至2022年9月19日案发共致11只野生鸟类死亡。
经鉴定,被猎捕的11只鸟类包括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猎隼1只(价值50000元);北京市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同时为“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的大斑啄木鸟3只(价值3000元)、白背啄木鸟1只(价值1000元)、白腰雨燕1只(价值300元);北京市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东方大苇莺1只(价值300元);“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树麻雀2只(价值600元);另有2只鸟类因无法确定物种和保护等级,未做价值核算。
2022年9月19日,被告人韩某夫妇被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2023年1月31日,两名被告人与北京市延庆区园林绿化局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于当日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55200元。
2023年2月3日,公诉机关对被告人韩某夫妇以涉嫌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延庆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夫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粘网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致11只野生鸟类死亡,其中包括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依法应予惩处。根据其犯罪情节,以及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等认罪悔罪表现,当庭判决被告人韩某夫妇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决定两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法官提示:
鸟类是自然生态系统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守护鸟类栖息家园、呵护鸟类自由繁衍,不仅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内容,也是新时代建设美丽家园、生态家园的必然要求。随着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的增强,全国各地保护野生动物的政策和法规愈加完善。2021年11月1日实施的《北京市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实施办法》规定,北京市全域全年禁猎,同时禁止使用粘网、弹弓、地弓、弩,以及其他非人为直接操作并危害人畜安全的猎捕装置。
该案中,两名被告人为保护自家农作物免受鸟类啄食而架设粘网,造成属于珍贵、濒危和“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的野生鸟类死亡,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在量刑方面,综合考虑到两名被告人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并赔偿了全部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且其二人年龄较大,悔罪态度较好,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小,社区矫正机构调查评估后认为宣告缓刑对所在社区没有重大影响,法院最终判决对其二人适用缓刑,这也是人民法院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又一生动实践。
截至2022年4月,在延庆区生活的鸟类已从2021年12月发布的《延庆区陆生野生脊椎动物名录》中记载的390种增加到394种,仅在北京市面积最大的湿地自然保护区——野鸭湖湿地自然保护区(2023年2月2日该保护区成功入选《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监测到的鸟类已达100多种,总量超过1.2万只,形成京西北地区独特的自然资源和别致的生态文明景观。越来越多的鸟类已“飞入寻常百姓家”,成为我们“朋友圈”必不可少的重要成员。莺歌燕舞、百鸟争鸣成为美丽延庆、生态延庆的一道靓丽风景线,而这道风景线更需要我们共同守护,让我们携起手来,用实际行动为野生鸟类的栖息繁衍撑起全民保护伞。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